泰國主要稅種和稅率簡介

一、泰國稅制框架

泰國稅收的基本法律為《稅收法案》(Renenue Code),該法主要調整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特別營業稅和印花稅。另外,《燃油所得稅法案》管理石油和燃氣的特許經營行為,《海關法案》管理關稅和進出口行為,消費稅和財產稅由其他法律管轄。 泰國的稅收可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兩大類,直接稅包括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石油所得稅,間接稅則包括增值稅、特別行業稅、關稅、消費稅、印花稅以及財產稅。從稅收的歸屬來說也可分為兩個部分,即中央稅和地方稅。中央稅佔主導地位,主要分為六大類,地方稅分為兩大類。

中央稅收包括針對收入和利潤徵收的所得稅、以社會保障分配為目的的工資稅、針對財產徵收的房地產轉讓稅、增值稅、消費稅、特別營業稅、撲克牌稅、針對國際貿易和交易徵收的進口關稅、出口稅等。

地方稅收包括對財產課稅和機動車稅。其中財產稅包括針對房地產徵收的房產租賃稅、土地開發稅、房地產轉讓稅,針對貨物和服務業徵收的增值稅附加、特別營業稅附加、部分商品的消費稅附加,以及對使用某種貨物和財產或許可從事某種行為的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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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大主要稅種介紹

1、企業所得稅

在泰國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都須依法納稅,納稅比例為凈利潤的30%,每半年繳納一次。基金、聯合會和協會等則繳納凈收入的2%-10%,國際運輸公司和航空業的稅收則為凈收入的3%。未註冊的外國公司或未在泰國註冊的公司只需按在泰國的收入納稅。正常的業務開銷和貶值補貼,按5%-100%不等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扣除。

對外國貸款的利息支付不用徵收公司的所得稅。企業間所得的紅利免徵50%的稅。對於擁有其他公司的股權和在泰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所得紅利全部免稅,但要求持股人在接受紅利之前或之後至少持股3個月以上。企業研發成本可以作雙倍扣除,職業培訓成本可以作1.5倍扣除。

註冊資本低於500萬銖的小公司,凈利潤低於100萬銖的,按20%計算繳納所得稅;凈利潤在100-300萬銖的,按25%計算繳納。在泰國證交所登記的公司凈利潤低於3億銖的,按25%計算繳納。設在曼谷的國際金融機構和區域經營總部按合法收入利潤的10%計算繳納。國外來泰投資的公司如果註冊為泰國公司,可以享受多種稅收優惠。

2、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為公曆年度。泰國居民或非居民在泰國取得的合法收入或在泰國的資產,均須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基為所有應稅收入減去相關費用後的餘額,按從5%到37%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徵收。

按照泰國有關稅法,部分個人所得可以在稅前根據相關標準進行扣除,如租賃收入可根據財產出租的類別,扣除10-30%不等;專業收費中的醫療收入可扣除60%,其他30%,著作權收入、僱傭或服務收入可扣除40%,承包人收入可扣除70%。

3、增值稅

泰國增值稅率的普通稅率為7%。任何年營業額超過120萬泰銖的個人或單位,只要在泰國銷售應稅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都應在泰國繳納增值稅。進口商無論是否在泰國登記,都應繳納增值稅,由海關廳在貨物進口時代征。

免徵增值稅的情況包括年營業額不足120萬泰銖的小企業;銷售或進口未加工的農產品、牲畜以及農用原料,如化肥、種子及化學品等;銷售或進口報紙、雜誌及教科書;審計、法律服務、健康服務及其他專業服務;文化及宗教服務;實行零稅率的貨物或應稅勞務包括出口貨物、泰國提供的但用於國外的勞務、國際運輸航空器或船舶、援外項目項下政府機構或國企提供的貨物或勞務、向聯合國機構或外交機構提供的貨物或勞務、保稅庫或出口加工區之間提供貨物或勞務。

當每個月的進項稅大於銷項稅時,納稅人可以申請退稅,在下個月可返還現金或抵稅。對零稅率貨物來說,納稅人總是享受退稅待遇。與招待費有關的進項稅不得抵扣,但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作為可扣除費用。

4、特別營業稅

徵收特別營業稅的行業有銀行業、金融業及相關業務、壽險、典當業和經紀業、房地產及其他皇家法案規定的業務。其中,銀行業、金融及相關業務為利息、折舊、服務費、外匯利潤收入的3%,壽險為利息、服務費及其他費用收入的2.5%,典當業經紀業為利息、費用及銷售過期財物收入的2.5%,房地產業為收入總額的3%,回購協議為售價和回購價差額的3%,代理業務為所收利息、折扣、服務費收入的3%。同時在徵收特別營業稅的基礎上還會加收10%的地方稅。

 

(據互聯網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