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废除“配偶担保移民须共同生活两年”规定 | 加拿大

加拿大廢除“配偶擔保移民須共同生活兩年”規定 | 加拿大

加拿大聯邦政府4月28日宣布,對有關配偶擔保移民政策進行調整。夫妻雙方必須共同生活兩年,受擔保者才能獲得移民身份的規定被廢除。

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事務部部長侯賽因(Ahmed Hussen)在多倫多壹個多族裔移民聚居的社區宣布這壹消息。這也是執政的聯邦自由黨兌現的壹項上次大選前的競選承諾。(結婚移民

2012年10月,當時執政的聯邦保守黨實施規定,通過婚姻移民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受擔保人,與作為其擔保人的配偶必須共同生活兩年,否則會被剝奪永久居民身份並被驅離加拿大。而這兩年中,受擔保人只能獲得“有條件永久居民”身份。當時此舉意在打擊假結婚移民案件。

雖然按照原有政策,受擔保人若證明自己遭遇家庭暴力則可不受“共同生活兩年”的限制。但輿論批評,在大多數案例中,遭遇家庭暴力者常因害怕移民身份被剝奪而選擇隱忍,從而對該政策詬病頗多。

加拿大移民部表示,此次廢除上述規定,旨在兌現有關家庭團聚的政策承諾,亦為了維護性別平等。

官方表示,廢除相關限制條件,也意味著大多數婚姻移民的婚姻狀況以及相關申請是真實可信的。

侯賽因說:“我們廢除了壹個可能讓人們為保住身份而忍受虐待境遇的適得其反的做法。”他同時也表示,移民部門的前線工作人員會縝密篩查,防範假結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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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