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决:移民部无权剥夺加拿大国籍 | 加拿大

法官裁決:移民部無權剝奪加拿大國籍 | 加拿大

加拿大聯邦法院(The Federal Court)大法官Jocelyne Gagné今天作出裁決,刪除了公民法(Citizenship Act)中幾個與政府褫奪公民身份有關的章節,這位女法官認為,雖然這些章節並沒有違反“權利和自由憲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但確實違反了加拿大的“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

法官裁決:移民部無權剝奪加拿大國籍 | 加拿大
加拿大聯邦法院(The Federal Court)大法官Jocelyne Gagné今天作出裁決,刪除了公民法(Citizenship Act)中幾個與政府褫奪公民身份有關的章節

她在裁決中寫道,褫奪公民身份對當事人而言是個非常重要的決定,因為壹旦公民身份被取消,10年之內無法重新申請,當事人就可能落到無國籍的悲慘境況。

她還寫道,鑒於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重要性及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司法公正的基本原則要求對當事人個案的所有情況進行認真的審查。而在各種情況下,人道主義和同情是必須考慮的因素。

法官Jocelyne Gagné的裁決意味著,從今往後,聯邦公民和移民部長將不再有權力自行決定是否撤銷某人的公民身份,即使移民部長或移民部認為當事人是通過說謊或隱瞞信息而獲得公民身份。

她的裁決也推翻了公民法中,允許政府在沒有聽證的情況下撤銷某人公民身份的法律。

這名女法官在裁決中特別提到Thomas Gucake的個案,認為如果基於人道主義和同情的考慮,這名當事人不應該被剝奪公民權。

2005年,當Thomas Gucake18歲時隨父母從斐濟(Fiji)移民加拿大。他兩年之後參軍,在軍隊服役7年,曾經三赴阿富汗戰場,直到2014年光榮退伍。但是在次年,他接到政府通知,稱他的公民身份將被剝奪,原因是他的父親在移民之前,在澳大利亞曾有不算嚴重的犯案記錄,但其父在移民加拿大時隱瞞了這壹信息。

聯邦法院的這名法官認為,政府部門的這壹做法對Thomas Gucake是非常不公平的,移民官員完全沒有對他的情況進行綜合考慮,更缺乏人道主義和同情的基本原則。

杜魯多修訂哈珀備受爭議的C-24法案

哈珀當政時國會通過了國籍法即C-24法案,官方名稱是“加強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該法案主要針對雙重國籍者,如果他們涉嫌從事恐怖主義、叛國、間諜活動,或者在申請國籍時有虛假不當陳述(misrepresentation),那麽政府將剝奪他們的加拿大國籍。但該法實施以來,壹直備受爭議。

杜魯多在2015年競選時就表示,加拿大人的公民身份是神聖的,自由黨上臺執政後會取消保守黨政府推出的C-24法案中俗稱“二等公民”的條款:即被判犯有恐怖襲擊罪、間諜罪、叛國罪、反國家罪,但擁有雙重國籍犯罪分子的加拿大國籍將被剝奪。

杜魯多的這壹承諾得到了很多加拿大選民的支持。尤其移民界,當時也對自由黨表示支持,因為他們擔心,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可能會因為這部法案降格成不安全的二等公民地位。

聯邦自由黨新的公民法從2016年7月1日開始實施,廢除了原先C-24法案中的“二等公民”條款;縮短永久居留身份申請入籍加拿大公民的等候時間壹年,由原先的居住4年減到居住3年;縮小入籍申請必須經過語言考試的年限,從現有的14至64歲,恢復到以前的18至54歲。報稅記錄方面,原法案規定需要過去6年內4年的報稅記錄,新法案只要提供過去5年內3年的報稅記錄即可。

不過,自由黨法案只是取消了C-24法案中的部分內容,這些章節適用於被裁定恐怖主義相關罪名的人,確保他們能保留加拿大公民身份。但杜魯多政府沒有觸動該法律的其它部份,比如要是有人不實申報護照信息,則公民身分仍可被剝奪。另外自由黨法案遲遲沒有通過,而自由黨充分利用C-24法案給予的權力,廢除了很多人的國籍。

杜魯多狠過哈珀 236人接通知即取消加籍

拒媒體報道,自從加拿大聯邦自由黨杜魯多政府上臺以來,已經有至少236人接到他們的公民身分將被取消的通知。這個數字比保守黨哈珀時代要高許多。自由黨於2015年11月組成政府,至今年1月止,平均每個月有17人接到取消身分的通知。他們的罪名是陳述不實,或者欺詐。他們都不被允許法庭聆訊。

而在2007年到2014年保守黨當政期間,接此類通知者總共只65人。也就是說在自由黨執政14個月內,至少有236人接到被取消公民身分的通知,而在保守黨執政的84個月內,只有65人。維權人士認為,否定當事人們獲得獨立法庭聆訊的權利,是違反憲法的。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卑詩省分會負責人派特森(Josh Paterson)表示,當人們將被剝奪身分時,如果他們希望獲得聆訊機會時,他們是應該得到的。

移民部將評估聯邦法院的裁決

但聯邦法院法官Jocelyne Gagné今天的裁決,就使得移民部很難做出剝奪某人公民身份的決定。

CBC新聞網試圖聯系加拿大移民部長 Ahmed Hussen,但部長辦公室表示, Ahmed Hussen出國訪問。移民部長的發言人對CBC表示,政府將對聯邦法院的裁決進行審議,估計要到審議完成之後,移民部才能考慮下壹步的政策或措施。

法官:不聽解釋即褫奪公民權 等於侵犯人權

1名加拿大聯邦法庭法官周三裁定﹐褫奪入籍者的公民身分﹐不給他們解釋的機會﹐就是侵犯當事人的權利。

聯邦法院法官加格涅(Judge Jocelyne Gagne)作出重要裁決﹐推翻《公民法》(Citizenship Act)的壹些條款。那些條款由前哈珀政府設定﹐禁止人們到法庭﹐為保住身分而申辯。在壹些案例中﹐當局指當事人在居住地、公民申請方面說謊﹐他們變得無國籍。

那些條款也禁止人們﹐在公民身分被褫奪後﹐在10年內重新申請加拿大國籍。

加格涅說﹕「很清楚﹐褫奪國籍是重大決定。按照修訂法案﹐部長作出褫奪公民權決定﹐當事人沒有上訴權。程序需要公正﹐那很急迫。」

有8宗個案﹐人們或被褫奪國籍﹐或者面對類似命運﹐背後塬因各異。3人被指在申請入籍前居住地址上說謊﹐另外兩人是未成年人﹐他們的父母疑有假報居住地信息。

其他案例中﹐當事人的父親在申請永久居民權時﹐未有披露刑事案底。

申請人以不同立場爭辯﹐比如沒有獨立、第三方審裁員聆訊。他們也投訴﹐政府依據壹些資料﹐決定褫奪他們的國籍﹐那些資料政府可以保密。規則也不考慮﹐引致申請造假的環境因素。

政府堅稱它的規則公正﹐加格涅不同意這個說法。

她說﹐申請人應可獲得聆訊機會﹐或在法庭或在審裁庭﹐以可了解個案﹐並有適當機會申辯。

在壹宗案例中﹐男子古卡克(Thomas Gucake)在斐濟出生﹐在2001年15歲時成為永久居民﹐2005年入籍。他後來從軍﹐獲得軍人勛章﹐3次派往阿富汗。

2015年11月﹐政府宣布褫奪古卡克的國籍﹐因為2007年的信息顯示﹐他的父親未有披露自己在澳洲獲判輕微刑事罪名。

(據加拿大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