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打工度假簽證已做出修改,將特別影響那些第二次申請簽證的申請人。
打工度假簽證是為那些年紀在18-30歲的年輕人而設立的,他們可以在澳洲度過一個較長的假期,同時通過打短工掙錢。這一簽證被證明非常受歡迎,但被少數人濫用的趨勢也日益增加,特別是一些簽證持有人宣稱在做子虛烏有的工作,還有一些雇主未合法支付工資。
澳洲共出台了2種打工度假簽證,子類417簽證和子類462簽證,都允許持有者能在澳洲工作12個月。通常情況下,你只能申請一次打工度假簽證,但如果持有人在澳洲邊遠地區做滿88天的特定工作,他們就有資格再次獲得這種簽證,而簽證被濫用的情況就在這一環節發生。
提交工資單需涵蓋每天工作
但現在,在第二次申請打工度假簽證時,這些做特定工作的簽證持有人需確保,他們的工資單涵蓋了每一天的工作。通過網絡提交第二次簽證申請時,工資單的電子副本將以附件的形式被上傳。如果是書面提交,工資單的復件也需要一並上交。
澳洲打工度假簽證修改,二次申請者受影響澳洲移民及邊境保護部(DIBP)的發言人稱:“人們不應害怕向雇主索要工資單,這是法定權利。這張工資單應該包括一些信息。”
該發言人還解釋稱,一些志願者工作不能計入88天之內。“我們知道一些機構比如世界有機農場機會組織(Willing Workers on Organic Farms)會向打工度假簽證持有者進行推銷。如果你願意花一點時間做算特定工作的志願者工作,可以,但如果是在8月31日以後開始的,它們將不能計入88天之內。”發言人說,“如果是在8月31日之前開始做那項特定工作,則可以計入,就算是在8月31日之後工作才結束。
(據澳洲新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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