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DOS)12月9日公布明年1月的签证公告,港澳台申请人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各类亲属移民及职业移民类别的“绿卡最后批准日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简称“绿卡批准排期”)多有前进,最多移进4个月;至于已连续2个月原地踏步的“递交申请日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简称“递件排期”),本次部分申请者及类别有前进。
绿卡批准排期
在亲属移民的“绿卡批准排期”,中国大陆出生申请者及港澳台申请者均同步推进,但各类别推进日数不一,前进最多的是F-1类及F-2A类,均移进1.5个月,分别前进到2008年5月15日以及2014年8月1日。至于其它类别均前进1个月,F-2B类前进到2009年4月1日,F-3类前进到2004年8月1日,F-4类则往前移到2003年4月22日。
至于职业移民的“绿卡批准排期”,港澳台申请者的EB-3类移进1个月,来到2015年10月1日,其余类别均有名额。
中国大陆出生申请者的EB-2类仍是原地踏步,排期日为2012年2月1日,至于EB-3及EB-5类别则均有所推进。其中,EB-3类的非高等学历专业人员及技术劳工前进2.5个月,来到2012年7月1日,非技术劳工则往前推进4个月到2006年12月1日;EB-5类的优先日往前推进23天,来到2014年1月8日。
另外,港澳台申请者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者的EB-4类的宗教移民以及EB-5的区域中心移民,均由有名额改为无名额。
递件排期
已连续2个月原地踏步“递件排期”,明年1月港澳台申请者与中国大陆出生申请者在亲属移民类别均同步前进,最多前进5.5个月。2016年1月二者各亲属移民类别的递件排期日为:
- F-1类:2009年10月1日
- F-2A类:2015年6月15日
- F-2B类:2010年12月15日
- F-3类:2005年8月1日
- F-4类:2004年5月1日
至于职业移民的“递件排期”,仅港澳台申请者及墨西哥申请者的EB-3类前进4个月,均来到2016年1月1日。至于其他申请者,包括中国大陆出生申请者、印度申请者,以及菲律宾申请者则原地踏步。
注: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的亲属移民类别及额度如下:
- 第一优先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 第二优先F2–A、F2–B: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 第三优先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 第四优先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140,000张职业移民签证,计有以下五个优先领域:
- 第一优先 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
- 第二优先 EB-2: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 第三优先 EB-3: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非技术工人。
- 第四优先 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 第五优先 EB-5:投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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