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DOS)12月9日公佈明年1月的簽證公告,港澳台申請人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各類親屬移民及職業移民類別的「綠卡最後批准日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簡稱「綠卡批准排期」)多有前進,最多移進4個月;至於已連續2個月原地踏步的「遞交申請日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簡稱「遞件排期」),本次部分申請者及類別有前進。
綠卡批准排期
在親屬移民的「綠卡批准排期」,中國大陸出生申請者及港澳台申請者均同步推進,但各類別推進日數不一,前進最多的是F-1類及F-2A類,均移進1.5個月,分別前進到2008年5月15日以及2014年8月1日。至於其它類別均前進1個月,F-2B類前進到2009年4月1日,F-3類前進到2004年8月1日,F-4類則往前移到2003年4月22日。
至於職業移民的「綠卡批准排期」,港澳台申請者的EB-3類移進1個月,來到2015年10月1日,其餘類別均有名額。
中國大陸出生申請者的EB-2類仍是原地踏步,排期日為2012年2月1日,至於EB-3及EB-5類別則均有所推進。其中,EB-3類的非高等學歷專業人員及技術勞工前進2.5個月,來到2012年7月1日,非技術勞工則往前推進4個月到2006年12月1日;EB-5類的優先日往前推進23天,來到2014年1月8日。
另外,港澳台申請者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者的EB-4類的宗教移民以及EB-5的區域中心移民,均由有名額改為無名額。
遞件排期
已連續2個月原地踏步「遞件排期」,明年1月港澳台申請者與中國大陸出生申請者在親屬移民類別均同步前進,最多前進5.5個月。2016年1月二者各親屬移民類別的遞件排期日為:
- F-1類:2009年10月1日
- F-2A類:2015年6月15日
- F-2B類:2010年12月15日
- F-3類:2005年8月1日
- F-4類:2004年5月1日
至於職業移民的「遞件排期」,僅港澳台申請者及墨西哥申請者的EB-3類前進4個月,均來到2016年1月1日。至於其他申請者,包括中國大陸出生申請者、印度申請者,以及菲律賓申請者則原地踏步。
註: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的親屬移民類別及額度如下:
- 第一優先F1: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 第二優先F2–A、F2–B: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 第三優先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 第四優先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140,000張職業移民簽證,計有以下五個優先領域:
- 第一優先 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
- 第二優先 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 第三優先 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非技術工人。
- 第四優先 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 第五優先 EB-5:投資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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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資訊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