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養老金“三大支柱”——從退休管到墳墓

作爲當代資本主義的鼻祖,英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601年的《濟貧法》,當時主要表現爲各種濟貧自助機構和教會組織的救濟貧民活動。1908年,英國首次通過《養老金法案》,1942年經濟學家威廉·貝弗裏奇發表了《社會保險及相關服務》(即著名的貝弗利奇報告),二戰以後英國逐步成爲“從搖籃到墳墓”的福利國家,而養老保險體系就是福利國家的基石。

目前英國的養老金體系主要由“三支柱”構成:

第壹支柱:國家養老金計劃

第壹支柱爲國家養老金計劃,主要包括對全體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提供的國家基本養老金和對雇員提供的與收入相關聯的國家第二養老金,兩者都采取現收現付制。根據2009年英國相關機構公布的數字,國家基本養老金計劃覆蓋工作年齡人口3760萬人和退休人員1170萬人,基本達到全民覆蓋,有400萬人參加國家第二養老金計劃。

第二支柱的職業養老計劃和第三支柱的個人養老計劃統稱爲私人養老金計劃,這兩種養老保險均采取市場運作的模式,約有1580萬人參加了職業養老計劃,約320萬人參加了個人養老計劃。國家養老金僅能保證普通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更高的退休待遇主要依靠私人養老金來滿足。

國家養老金本著社會福利的普遍性和公平性原則,資金分配向中低收入者傾斜,發揮著社會收入“二次分配”的功能,充分體現出政府在現代社會保障制度中的責任。國家基本養老金以強制性、費率統壹和全民覆蓋爲特征。每位符合領取條件的退休人員都可得到等額的基礎年金,所需資金由國家財政、雇主和雇員強制性繳費共同負擔。

1.籌資方式

國家基本養老保險通過征收國民保險稅的方式實現,由皇家稅收總署統壹征收,繳費人群面向有雇主的雇員、自營職業者和沒有正式職業的自願繳納者等群體,實行不同的繳費規則。

2.領取養老金年齡

英國法定退休年齡爲男性65歲,女性60歲。根據1995年和2007年立法規定,到2020年女性退休年齡將提高到65歲,到2046年將退休年齡統壹提高到68歲。

3.計發辦法

2013年度,國家基本養老金爲每人每周110.15英鎊。繳費年限達到30年可領取滿額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不足30年的,領取的養老金數額相應進行差別調整。而這個年限到了2017年,將調整爲35年,而不是現在的30年。也就是說,要具備領取全額政府養老金的資格,退休時間必須推遲。

如果在退休前繳納國民保險費時間不到10年,就沒有資格領政府養老金。

4.養老金調整機制

國家基本養老金計劃規定統壹的給付標准限額,並根據不同的繳費年限給予差別調整。在現行的制度下,養老金每年給予適當的提高。提高標准根據3個數字:英國每年的平均工資漲幅;通貨膨脹率;或者是2.5%。這三個數字中哪壹個最高,就按照哪個標准調整養老金標准。

國家第二養老金是國家提供的與收入相關聯的壹項國家基本養老金附加額。 爲應對日益嚴峻的收入不平等問題,布萊爾政府在2002年開始實施國家第二養老金計劃,致力于爲中低等收入者、特殊職業者和帶有終身疾病或殘疾的人提供更加優厚的補充養老保險。

對于普通收入者,國家基本養老金和國家第二養老金形成的第壹支柱的最高替代率在35%左右。作爲壹個完整的老、遺、殘制度體系,英國國家養老金制度還包括支付某些喪偶者的喪親福利金,以及壹些不與養老保險繳費條件挂鈎,由政府稅收支出的補貼,如養老金補貼、對傷殘者及看護者的相關津貼、冬季燃氣費補助等等。

英國政府周壹(1月14日)宣布數十年來最大規模的養老金制度改革計劃,簡化政府養老金(State Pension)制度。

新的養老金制度取消了現有的基本養老金(Basic State Pension)、輔助養老金(Second State Pension)等類別,而是合並成壹筆數額統壹的政府養老金,每周144英鎊。

新的制度將從2017年4月開始實施。

第二支柱:置業養老金計劃

第二支柱的職業養老金計劃。由于第壹支柱的國家基本養老金替代率較低,僅能保證員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或者說最低生活需要,大部分人退休後的主要收入來源于第二支柱的職業養老金。“2008 養老金法案”以法律形式確立了個人養老金體系的具體改革措施,該法案規定第二支柱職業養老金自2012年10 月起成爲更具強制性的職業年金,所有年收入7475英鎊以上、年齡在22歲到法定退休年齡之間、沒有參加任何職業養老計劃的都將“自動加入”職業養老金計劃,屆時雇主將繳納雇員工資的3%,雇員本人繳納4%,政府以稅收讓利的形式計入1%,合計8%的繳費注入雇員的個人賬戶,組成養老金的第二支柱。2012年之前職業養老金計劃有待遇確定型、繳費確定型和二者混合型三種計劃類型,“2008 養老金法案”于2012 年開始實施之後,所有新雇員都只能選擇參加繳費確定型計劃。職業養老金計劃積累的資金主要投資于以股票爲主的資本市場。英國職業養老金參與者占全部人口的45%左右,目前職業年金的平均替代率約爲50%左右,已經成爲英國養老金體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計劃

第三支柱的個人養老金計劃。包括私人養老金、養老儲蓄和個人壽險等。私人養老金主要面向衆多中小企業,包括大量個體工商業者、自雇人士和非常規就業者,個人可以自願選擇是否加入個人養老金計劃,並且待遇水平與個人繳費相關聯,體現多繳多得的原則。目前私人養老金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高昂的管理成本和銷售傭金嚴重打擊了雇員的積極性,也背離了政府推出私人養老金計劃旨在提高養老金計劃覆蓋率的初衷。目前私人養老金每年的管理費率爲基金市值的0.8%-1.5%,以1.5%計,40 年的私人養老金供款之後僅管理費就將占基金總市值的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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