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7/13起,英國政府對現有簽證和入境政策做出如下修改,請大家知曉:
新政1: 簽證發放的入境日期:T4的學生簽證發放的入境日期根據CAS上列明的開課日期的前一個月或者入境日期的前7天
新政2: 2015年8月起,就讀公立學院(publicly funded colleges)的新生不可在學習期間工作。
新政3: 2015年8月起,學生結束某一學術層面的學習後(如本科、研究生),若想繼續在同一層面學習新課程(如申請第二個Master),則新課程必須與之前的課程有一定相關性,或由校方證明新課程對學生事業發展有幫助。若學校不遵守該規則,將面臨處分。
新政4: 2015年11月起,就讀於college的學生課程結束後不可在英國境內續簽。如需就讀新課程,必須回國重新申請簽證。除非學生就讀於「嵌入式學院 (embedded college)」,其課程與Home Office認可的大學銜接,學習結束後可直接進入該大學。
新政5: 2015年11月起,就讀於college的學生,不可在英國境內申請轉Tier 2或Tier 5工作簽,必須回國辦理。
新政6: 2015年11月起,繼續教育(Further education,畢業後無學位)學業的就讀時限由3年縮短至2年。
新政7: 2015年秋季開始,Tier 4陪讀家屬不得從事技術含量較低的工作(low or unskilled job),可從事高技術含量的全職或兼職工作。
新政8: 8月3日及之後,16或17週歲想要去英國就讀學位前的準備課程(大學預科),只能申請T4(成人普通)簽證,T4(未成年)簽證只適用於就讀私立學校( independent Schools)的學生。
新政9: 11月12日及之後,將上漲生活費保證金的要求,所有T4普通學生的生活費要求如下:
倫敦地區:從原來的1,020英鎊/月漲到1,265英鎊/月(9個月)
非倫敦地區:從原來的820英鎊/月漲到1,015英鎊/月(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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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資訊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