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土安全部(DHS)近日在聯邦公報上表示,正在考慮對EB-5投資移民區域中心計劃進行監管修改。新提案擬將最低投資額從100萬美元增至180萬美元,高失業率和農村地區(TEA目標就業區)的投資額則由50萬美元漲至135萬美元,並計劃今後每五年隨通貨膨脹率調整。
DHS表示,根據經營該計劃幾十年經驗,已確定需要進行計劃變革,以更好地反映區域中心和EB-5移民投資者的業務現狀,提高利益相關者裁決過程的可預測性和透明度,提高代理部門的運作效率,並提高計劃的完整性。
盡管目前該項提案還需等待DHS在接收公眾意見後發布最終法規和實施日期,但律師建議目前正在辦理投資移民的申請人,在EB-5項目4月28日到期前遞交申請,確保能趕上50萬美元投資額的規定和原先的TEA界定。
公聽意見4月11日截止
針對該項議案,想提供意見的民眾必須在今年4月11日當天或之前提交書面意見。民眾可任選以下方式提交,為了確保妥善處理,請在通信中注明DHS文件編號USCIS-2016-0008。
- 聯邦電子政務網址:http://www.regulations.gov。
- 直接向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寄件或親自遞送紙張文件或CD,通知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政策和戰略辦公室法規協調處處長Samantha Deshommes。地址:美國國土安全部,20 Massachusetts Ave. NW., Washington, DC 20529。
EB-5歷史背景
1992年的投資移民法是因應美國政府鼓勵外來投資而創設的,主要內容為允許外國投資人通過投資獲得美國的永久居留權。一般EB-5的最低投資金額不低於100萬美元,但美國移民局為了刺激偏遠地區以及高失業地區的發展,推出了目標就業區TEA(Target Employment Area)的概念,即人口低於2萬的偏遠地區或者失業率為美國平均失業率的1.5倍以上的高失業率地區,投資金額可下調到最低50萬美元。
2015年,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就擬立法提高EB-5投資移民門檻,其中最受關注的幾條分別是最低投資金額的上漲(漲幅在20%-60%)、TEA(目標就業區域)的重新定義,制定從業要求,對投資項目有更嚴格的監控,以及對開發商進行背景調查。此法案最終未通過,投資移民最低投資金額仍保持不變,但也造成了短時間內原持觀望態度的投資人大量提交申請的現像。
投資移民的簽證名額為每年1萬個,近兩年起申請數量開始超過配額數量導致出現排期,供不應求的現像也可能是促使投資移民漲價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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