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卫报报道,英国最高法院本周一在就内政部制定的“不合理和荒唐的”最低收入签证要求进行了听证。法院被告知,这项要求令英国公民被迫流亡海外,一些夫妇不得不长期分居。
按照目前的内政部签证要求,英国公民如果想把自己的非英国籍配偶带入英国境内,每年需要赚取18,600万英镑的收入,如果有非英国籍的孩子,则需要赚取22,400英镑,每多一个孩子,就需要多赚2,400英镑。
七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包括法院副院长哈勒(Lady Hale)女士,将在历时三天的听证之后决定,该规定是否违反了欧洲人权法案第八章。该法案规定了对于私人和家庭生活的尊重。
星期一在法庭审理的这批案件涉及到受签证规定影响的数十来个家庭,包括尚在襁褓中的婴儿。上诉律师吉尔(Manjit Singh Gill QC)表示,该规定使拥有非欧盟籍配偶的47%的英国公民不得不夫妻分离。
吉尔说,“据说,只有死亡和税收不可避免。对这些人来说,达不到签证规定所需的资金门槛,也是不可避免的。”他说,“对很多人来说,每年18,600英镑的收入是不可能达到的要求。这不像英语测试,你可以投入时间来赢得成功。”
吉尔将申请配偶签证的漫长等待过程以及费用称为一种“折磨”,对很多家庭来说都复杂到难以承受的地步。英国的配偶签证收入门槛,甚至比挪威还高,但挪威的最低工资远高于英国。
政府之所以颁布最低收入门槛的规定,是为了让这些跨国家庭能够做到生活自理,但吉尔表示,这个规定的证据“是极不确定的”,尤其是当外国配偶对公共基金没有任何申请权的情况下,他们并不会对纳税人构成额外的负担。
他指出,“如果这名外国配偶每年赚250,000英镑,拥有300万的财产,但他的英国配偶是一名全职家庭主妇,在家照顾小孩,这个搭配就不被允许。”
当提及所谓的Surinder Singh route,也就是说跨国夫妇和家庭可以先移居到英国之外的欧盟国家几个月,然后根据欧盟的自由移民法重新申请返回英国,以此规避最低收入要求,吉尔表示,现行法律等于是逼迫英国公民进入临时或永久的流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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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英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