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移民除了要遞交被申請人的職場經驗、教育背景等信息外,雇主需要證明外國員工不會搶美國人的工作,並且公司有能力支付工資。國會在制定勞工移民相關法律的時候,非常擔心外國員工勇入會搶走美國本土人的工作。因此,在申請綠卡時,雇主需要先向勞工部申請永久性勞工證。在申請勞工證30至180天前,雇主需要在所在地區就這個職位進行招聘,來證明同等條件下,美國本土員工無法勝任這個職位。(美國高薪職業)
華人如何順利申請美國職業移民?不搶美國人飯碗是關鍵.在為雇員申請綠卡的過程中,雇主需有證據證明能支付員工的工資。移民局規定,在職業移民申請中,“公司必須證明能夠支付員工從遞交勞工證明開始、 到拿到綠卡為止的工資”。如果壹個公司有多個申請,那麼移民局會考慮所有的申請,看公司是否有足夠的收入。還需要註意的是,在職業移民申請中,外國員工的 工資標準是“超出普通標準的工資”(prevailing wage),且根據每個地區每個職業不同,其工資標準也是不壹洋的。
壹般情況下,公司可以通過三種方法來證明有能力支付外國員工的工資。壹是公司凈收入:壹個公司的凈收入要超過員工的工資,可以通過遞交稅表、收入單等來證明;二是凈資產:凈資產是公司的現有資產減去現有債務,壹個公司現有的凈資產要超過員工的工資,可以通過遞交稅表、公司會計表等來證明;三是被申請人正在公司工作:如果外國員工現正在公司工作、且工資等於申請的工資,即證明公司有能力支付員工工資,可以通過遞交員工的W2、工資報告或每月的工資單等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