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0萬投資移民項目於2012年4月15日出臺最新移民政策,增加了“移民監”(居住條件要求),申請人雖然申請成功即可拿到永居權,但是5年後需要續簽再入境許可,而續簽的條件是:
1、續簽3年,條件是以下要求滿足其壹:
1)在新加坡建立實體公司,雇傭5個或以上新加坡籍員工,且全年業務總支出在100萬新幣以上;
2)主申請人或者附屬申請人在有效的許可證期間住夠壹半時間。
2、 續簽5年,條件是滿足以下所有要求:
1)在新加坡建立實體公司,雇傭5個或以上新加坡籍員工,且全年業務總支出在100萬新幣以上;
2)主申請人和附屬申請人在有效的許可證期間住夠壹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