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养老福利有多好?

日本養老福利有多好?

眾所周知,日本是世界上老齡化最嚴重的國家,醫療和養老制度一直是日本社會最關心的兩大主題。

日本的社會福利情況在世界發達國家中屬於“中福利低負擔”的國家,結合地方財政的支出,日本醫療基本上實現了學生(高中以前)醫療全額免費,大病及特定疾患全額保障,高額醫療費負擔封頂的製度。

養老方面,1961年日本全面開始實施“國民皆年金”制度,鼓勵國民加入“年金(養老金)制度”的同時加入“國民醫療保險”,成功建立了近乎100%國民參加的“國民皆保險“醫療保險制度。 2000年4月1日,在現金支付的養老金制度的基礎上,日本率先建立了“介護保險”制度,即養老護理保險制度,在40歲以上全民參加的,以現物支付(養老護理服務)的養老護理保險社會化,養老護理服務社會化的製度。

社會福利制度的支出一直是日本社會總支出的主要部分,包括養老金,醫療費,社會其他福利的支出,以及養老護理保險費用等。但中國目前沒有養老護理保險制度(“介護保險”制度)。

而“介護保險”就是通過保險運作的方式,將為老年人口提供的生活服務常規化的一種強制性的製度安排。整個保險金是各個市町根據自身的經濟財源製定的;如果市町稅源較充實,可以提高介護保險金的水平,提高稅收所佔的比例。

首先,介紹一下享受介護保險服務的資格標準、申請程序和服務內容。

日本政府將老齡工作納入社會經濟發展規劃中,先後製定了《國民年金法》、《老人福利法》和《老人保健法》、《護理保險法》等重要的法律體系,保證日本養老產業持續運轉。

日本的養老設施具體可以分為三種:介護福利機構、介護保健機構和介護療養型醫療機構,自2000年介護保險法案施行後,老人可以享受介護費90%的報銷,個人只需要支付10%的費用,這種政府補貼機制導致了日本養老機構多為介護型設施。

美國進入養老產業時間較早,與中國相比美國的養老服務高度市場化和產業化,政府不直接運作養老機構,而是實施管理、保險和救助資格認定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