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市政府在3月9日(星期四)提醒那些有超過壹套房屋且有空置房屋的的房主,還有4個月的時間尋找租客,否則到時就需繳納房屋空置稅。
為解決溫哥華房價飆升,出租房難找的住房危機,溫哥華市議會在省政府推出外國人購房稅之後, 在去年11月也通過壹項決議,除主要居所之外,所有空置房屋每年至少要出租6個月,否則就要繳納房價1%的空置稅。就是說,如果空置的房子市場價格為100萬,那房主每年就要交1萬元的空置稅。
溫哥華市長格雷戈爾•羅伯遜(Gregor Robertson)說,市政府希望借助這壹舉措能讓1萬多套空置住宅進入房屋出租市場,以緩解租房難的問題。
市政府社區服務總監凱瑟琳·托馬斯(Kathleen Llewellyn-Thomas)在星期四的通知中說,實際上,我們更傾向於鼓勵空置房屋的主人變成房東,而不是想要他們面臨繳稅。
至於房屋是否空置, 則是由市政府發給房主壹份表格,由房主自己填寫。 表格發放已從2月份開始。
相關資訊:二月大多倫多樓市漲幅驚人!成交量急劇上升,新房源增幅減少
(據溫哥華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