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人士在澳洲投资买房,冲击到澳洲人的住房负担能力,并因此迅速成为一个政治热点话题

澳洲外資審委會失職多年 致外國購房者“有機可乘”

在聯邦議會的一個調查小組的不斷施壓下,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IRB)承認,自從2006年以來,他們從沒有要求任何一個海外購房者出售過一棟不合法的房產。

澳洲現行法規只允許外國人購買澳洲的新房,以刺激澳洲新房開發,不許外國人購買澳洲二手房。臨時居民在離開澳洲三個月以內,必須出售在澳洲持有的房產。

其中一個最大的漏洞是:海外投資者及其在澳洲本地的代理人利用了一個允許臨時居民在澳洲買房居住的條款。該條款規定,這些臨時居民在離開澳洲時,應在三個月之內賣掉其在澳洲的房產;而澳洲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自2006年來,沒有強制任何外國買家出售過這類房產,由此暴露出該委員會在執法方面的漏洞。

盡管澳洲政府允許外國投資者購買澳洲的樓花房產(指尚未完工的房產項目)和新房,禁止外國人購買二手房,但是在一個極窄的範圍內,海外買家仍“有機可乘”。

《澳洲人報》獲知,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未能與移民部共享臨時居民簽證到期、離開澳洲的信息數據。

海外人士在澳洲投資買房,衝擊到澳洲人的住房負擔能力,並因此迅速成為一個政治熱點話題

2008~2009財年間海外投資者購買了2450棟二手房,價值18.1億澳元;而到2012~2013財年,海外投資者所購買的二手房已達5000棟,價值54.2億澳元。一些在中國積累了財富的中共貪官急於將贓款出手,也加入中國投資者在澳洲的購房風潮中。

國民銀行(NAB)近期的一項調查也顯示,在過去三個月裡,十二分之一的澳洲二手房被外國買家買走。

聯邦調查小組還獲悉,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只有不到20個員工負責此法規的實施,而其中四位去年已接受了自願裁員離職。

據悉,調查小組將建議要求外國人支付一定費用申請在澳洲購買房產,並對數據收集政策作出變更,確保外國買家的信息得以存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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