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加拿大簽證本身對擔保金要求的闡述過於寬泛,以至於很多學生家長只能片面的理解到部分的要求,對出國留學保證金的理解出現了一些常見性的誤區。
誤區一:去加拿大要提供就讀年限所有的費用作擔保金
辦理簽證時,提供擔保金是為了證明家庭有足夠的資金能力可以負擔留學生在加的所有開銷。
加拿大一年生活費加學費大概為15-20萬人民幣,按照上限20萬來算,研究生2年需40萬,本科生4年80萬。而如果家庭持續收入來源能力較強的話,擔保金通常只需要覆蓋總費用的80%即可。
若赴加讀高中,考慮到未來必然會續讀本科,因而需準備80萬左右的擔保金,若讀私立貴族高中則須準備100萬擔保金。
誤區二:擔保金必須存滿12個月定期
這個是學生家長最常見的理解誤區。原則上加拿大要求擔保金須解釋12個月的歷史,作為一年的定期存款,是最為簡單的證明方式。
但往往定期存款的低利率束縛住了家長的大額資金,所以對多數家長來說,這個成了最頭疼的問題。
其實只要持有超過一年(含一年)的股票,債券,基金,房產,只需要變現開立賬戶,或者持有一年期(含以上)穩健收益型的理財產品,開立相關資產證明,都可以用來解釋12個月的資金來源歷史,從而解放了家長手中大額的流動資金用作其他高回報的投資方式,同時不影響擔保金的開立。
誤區三:房屋抵押或貸款可以用作擔保金
如果家裡沒有理財產品,若有多套長期持有的房產,可以變賣其中數套,這樣的資金來源和歷史都是非常可靠的。
若家長不捨得賣房,而採用房屋抵押來獲取資金是絕對不能作為擔保金使用的。擔保金裡面的資金組成是不允許有任何債務性的資產存在的,因此抵押和貸款都是行不通的。
誤區四:加拿大簽證不需要擔保金
目前附加拿大留學有三種簽證形式:常規簽證,SPP和SDS簽證。其中常規簽證是必須提供有來源有歷史的擔保金。
而後兩者,則要求學生滿足相應的語言和錄取條件後,(SPP需要雅思5.5分,SDS要求雅思6.0分)在加拿大皇家銀行或者蒙特利爾銀行開立賬戶,存入1萬加元,並提供第一年的總費用來替代擔保金辦理簽證,而因這筆錢不要求來源和歷史,雖不等同於擔保金,但起了替代作用。
SPP和SDS簽證過簽率較常規簽證要高,也是加拿大鼓勵優秀學生赴加留學的優惠簽證政策。
擔保金是加拿大簽證辦理環節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正確把握處理擔保金的細節才會對獲取簽證大有裨益,大家在申請之前一定要做好相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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