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在社交媒体见到一位独立股评人的文章,认为租楼较买楼划算。他解释购入一个$1,100万的物业,即使经纪佣金及厘印费不算,30年的总利息支出便达到$684万(以3.5厘计算),买入的物业总成本为$1,784万。而租金以每月$2万推算,如果租金不变的话,总成本为$720万,即使以每年4%通帐计算,加租30年的总租金为$1,346万,也比买楼便宜!
这位股评人似乎忘记了,经过30年后,买楼业主仍然拥有物业可以继续自住,继续节省租金,甚至可以做逆按揭,每月收取年金直至终老,成为业主能安享晚年的重要资产;或者将物业出售或出租,物业价值长期跟通帐挂勾,是抗通帐的最佳手段。相反作为租客,付出了30年的租金后,仍然是一无所有,过去支付的租金都是纯支出。其实,除了用30年后作比较外,拥有物业可以带给业主金钱以外的满足感与方便!
作为业主,不怕物业两年的租约到期,随时可能被业主要求迁出,拥有物业会为家庭带来更高的安全感,尤其是女性,这不是金钱能计算的。实质上,也可以花更多时间、心机及精力于装修自己的物业上,令其更适合自己的个人喜好,更加名正言顺成为自己家庭的「安乐窝」。除此之外,物业也会为业主带来更多机会,笔者年轻时为了创业,也是靠卖出自住物业套现,才能实现自己的创业梦!在过去30多年的营商环境里,笔者也明白到跟银行贷款时,往往根据贷款人有多少物业,不抵押也好,抵押也好,即使是有政府保证的贷款,有物业的话银行就容易商量多了!
当然,赞同租楼的,往往认为租楼可保留更多现金在手,可以进行股票或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灵活好多,不需要硬性规定每月供款,有被绑死一世的感觉!对于真正精于投资的专家来说,可能是真的,但对于很大部份普罗大众来说,投资并不是一件容易掌握的事,往往「损手烂脚」,随时得不偿失!
而且没有固定的负担,年轻人更容易倾向过度消费,长辈作为过来人深明此理,所以往往会为子女付首期,变相迫子女有一定责任感去供款,也是「强迫储蓄(Forced Savings)」的一种。其实根据过往的按揭供款纪录,按揭大多在10年左右便供满,趁年轻收入容易提升的背景下,买楼就变相令其储蓄上升,对日后创业也好,或将来退休也好,也有一定的倚靠了!
所以在香港生活,有一套自住的物业,是利多于弊的,始终比租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