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家庭通過投資的方式移民美國,其中很多都希望能讓自己的孩子成為附屬申請人,讓孩子也可以在美國獲得合法身份,在這之中就會涉及到許多關於孩子年齡的問題。下面就讓我們分析一下到底如何才能確保孩子成功獲得綠卡。
超齡
附屬申請人的相關條件限定附屬子女在獲得綠卡時必須未滿21周歲且未婚。由於《兒童身份保護法案》的影響,這個年齡得到了一定的寬限。公民或綠卡持有者為子女申請綠卡時,只要在子女21周歲前遞交申請並且父母獲得美國籍即滿足條件。對於EB-5等有名額限制的移民申請人來說情況則要復雜些,需要將簽證排期到達時子女的年齡減去移民局審理申請所用的時間,之後得到的年齡若小於21歲,則子女仍能作為附屬受益人獲得綠卡。
繼父母與繼子女
繼子女也可以作為附屬申請人獲得綠卡,但除了滿足親生子女所需的條件外,還要求其繼父(母)與親生母(父)結婚時其未滿18周歲。
收養的子女
美國移民法同樣允許養父母為收養的子女申請綠卡。除親生子女所需的條件外,被收養的外籍子女在被收養時需不到16周歲,並且受養父母合法監護和共同生活的時間分別不得少於2年。另外,若收養的子女不滿足孤兒的定義,養父母還需額外提交I-130表格。
(據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