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簽證省錢了相關法案過期,H-1B、L1額外費用免了

10月4日,美國移民局(USCIS)發佈通知,10月1日之後上交的工作簽證1B和跨國公司經理和僱員L1簽證的申請,原本需要交納額外費用的申請者不用再交;原因是規定「額外費用」的法案已經於2015財年(至2015年9月30日止)過期。

美國移民局通知中所說的「額外費用」只適用於「某些H-1B和L1簽證」的申請案例;除「額外費用」外,所有其他的H-1B和L-1費用,還包括基本費用,欺詐預防和檢測費等,這些費用並沒有減少或者免除。因此所謂「免除」只對少數申請者有影響。

「額外費用」產生於5年前。2010年8月13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了法案「公共法律(Public Law) 111-230」。 該法案包括了增加某些H-1B和L-1申請的費用的規定。從那時開始,該法對2010年8月14日和之後寄出的某些H-1B申請多收2000美元,某些 L-1A和L-1B申請多徵收2250美元。 這些額外的費用適用於在美國聘用50人及以上員工,並且在美員工超過50%持H-1B或L(包括L-1A,L-1B,L-2)身份的公司。如果該項申請是 受益人首次遞交H-1B或L-1的申請;或受益人已有H-1B或L類身份,遞交申請的目的是為了轉換僱主,符合以上條件的公司在遞交H-1B或L-1申請 時必須繳納此項額外費用。

記者就「額外費用」取消採訪了幾位已經拿到工作簽證或準備來年申請的「職場新鮮人」。有人表示不久前曾聽說「工作簽證要減價」的傳聞,現在才知道原 來只是少數申請案的「額外費用」免除,因此與自己關係不是很大。從事IT工作的劉先生憂心忡忡地表示,許多印度公司因為專門幫人申請H-1B而臭名昭著, 「額外費用」免除,讓這些公司鑽空子的成本更低了。今年剛剛畢業、還處於實習期的小汪則笑著表示,費用「不是事兒」;工作簽證「中籤率」越來越低,能把錢 交上去就是好事兒,因此對於費用自己並沒有過多關心。但是如果美國簽證被拒簽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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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資訊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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