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EB-5在4月仿佛要“變天”,移民局做了2項動作。
01
3月17日,美國移民局公布2020年4月,EB-5類別調整身份申請提交時間以表A(2015年5月15日)為准,關閉表B。
表B四月取消,三月依然開放,所以優先日在2015年12月15日之前的EB-5申請人,如果希望在美國境內遞交I-485申請,那麼只剩下幾天時間完成遞交,時間緊迫,投資人需盡快決定。
02
2020年1月底,USCIS美國移民局發出公告,將從3月31日起變更I-526申請的審批規則,變更為visa availability approach (VAA)。
對於第二項,近日針對該規則的細節和實施方法,移民局EB-5辦公室主任Sarah Kendall通過電話會議向全世界EB-5投資人做出了相關解釋。
什麼是visa availability approach (VAA)審理?
visa availability approach (VAA) 實際上是一種庫存管理方式,通俗解釋,就是將無需排期等待簽證的申請人提前進行I-526的審理工作,而之前是需要根據申請人的優先日順序來進行審理。也就是意味著,無需排期等待簽證的申請人將會提前進行I-526的審理工作,而不是之前的需要根據申請人遞交的優先日順序來進行審理。
很多中國投資人聽到這個消息之後,覺得是五雷轟頂,這樣的審理政策是不是就意味著中國投資人的排期時間遙遙無期了呢?
其實並不盡然!!不用悲觀!!移民局EB-5辦公室主任Sarah Kendall表示:
“VAA並非會一直作為I-526審理的原則,之後將會根據實施情況而做出調整。而長年以來,除去中國等EB-5大戶的幾個國家之外,全世界其他國家實際的簽證發配數額並不高,加上現在EB-5投資款的漲價,相信將來的這個趨勢會延續下去,因此實施新規之後,對於中國投資人的影響並不會像人們想像中的那麼嚴重。”
新規則對於中國大陸EB-5申請人有什麼影響?
Sarah表示,新規實施後將會依據申請人國家的表B是否顯示(current)——無排期,如果該國的表B處於current,就可以優先審理。
目前,有排期的3個國家中,僅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在表B出現排期,因此也只有這些(2015年12月15日之後的優先日)EB-5申請會被暫時延期審理,別的國家的申請都會優先審批。隨著時間推移,越南和印度也將會受到此次政策調整的影響。
對所有中國EB-5申請人都有影響嗎?
如果投資人I-526已經通過審核的或正在審批環節,將不受新政影響。
投資人I-526通過後,等待面試或轉身份的申請人獲得簽證的時間將會變久,國務院簽證辦公室主任Charlie預測將會12-18個月內,也就是最晚2022年受到影響。
投資人可以做什麼?
該項政策的執行還是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中國EB-5申請人,作為有著切身利益相關的投資人來說應該團結起來,為自己發聲讓美國移民局聽到中國申請人的聲音。
中國大陸申請人,如果配偶是外國人,可以向移民局提出申請,要求豁免被擱置,這樣就可以獲批後通過“Cross Charge”規則走配偶國家的簽證申請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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