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香港投資定居的辦理流程如下:
- 交護照、照片辦理第三國文件,約需15個工作日;
- 辦理所需公證書,相關身份證明文件及個人名下不少於1000萬港幣資產資料;
- 遞交申請表及所有文件到中國香港入境處(遞交所交文件清單有中國香港入境處收件日期印章),約10個月可取得中國香港政府發出的原則性批準通知書;
- 預約時間攜同原則批準信函,領取三個月入境簽證(可委托書代領);
- 在港實現指定投資(投資時間為半年);
- 4-8周內可取得中國香港政府發出的正式批準通知書;
- 在預約時間攜同正式批準信函,領取兩年入境簽證(可委托書代領);
- 30天內向人民入境事務處申請身份證;
- 每年向入境處匯報中國香港投資項目流動情況,必須符合中國香港政府的要求;
- 每兩年需續期入境簽證,直到7年後領取中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