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是馬來西亞政府鼓勵所有邦交國公民在馬來西亞長期居留的一項政策。馬來西亞第二家園的參于者不分年齡,性別,種族及信仰,更沒有語言的要求限制。
嚴格來說,“第二家園”並不是完全的移民計劃,而是一個長期免簽證的有條件永居計劃,或者說是一種僑居特權及身份。因爲,它不像其他移民一樣,需要在國外接受移民監,需要在國內上報備案。擁有了第二家園簽證,可以不去馬來西亞當地居住,也可以居住在當地。這種比較自由的身份在無必要時可以擱置不用,但在必要時可以獲得很多除僑居外的特權。
馬來西亞第二家園申請條件很簡單,首先家庭中要確立一位主申請人。確定了主申請人以後,只要滿足以下條件就可以申請了。
50歲以下的申請人:
- 申請獲批准後,必須在馬來西亞銀行開設定期戶口並存放30萬令吉。
- 一年後,可向當局申請提取15萬令吉作爲夠買房子、孩子教育費和醫藥費用途。
- 從第二年開始,定期戶口必須保至少15萬令吉直到居留滿爲止。
- 離岸資産要求爲至少50萬令吉。
- 銀行固定存款、現金、財産、股票可以作爲財政實力證明的有效文件。
- 要求每月至少有1萬令吉的離岸收入。
- 配偶和年齡在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也可申請。
- 若主申請人父母的年齡超過60歲,也可以隨申請人一起申請。
- 不允許申請人在馬來西亞有兼職工作。
- 允許申請人在馬來西亞經商,經商要遵循更透明的標准准則。
- 配偶是馬來西亞國籍的申請人也能申請。
50歲以上的申請人:
- 申請獲批准後,必須在馬來西亞銀行開設定期戶口並存放15萬令吉。
- 一年後,可向當局申請提取5萬令吉作爲夠買房子、孩子教育費和醫藥費用途。
- 從第二年開始,定期戶口必須保至少10萬令吉直到居留滿爲止。
- 離岸資産要求爲至少35萬令吉。
- 銀行固定存款、現金、財産、股票可以作爲財政實力證明的有效文件。
- 政府或者商業的退休金都被承認,如果采用退休金,在申請期間最低退休金需要至少每月1萬令吉。可以結合妻子和者丈夫的退休金。
- 配偶和年齡在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也可申請。
- 若主申請人父母的年齡超過60歲,也可以隨申請人一起申請。
- 允許申請人有兼職工作。
- 允許申請人在馬來西亞經商,經商要遵循更透明的標准准則。
- 配偶是馬來西亞國籍的申請人也能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