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的申請條件

對於那些想在馬來西亞購買物業作為第二寓所、度假屋,甚至想在當地定居退休養老的人來說,可以考慮申請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MM2H,以獲得長期居留簽證,實現自由進出。

申請該計劃的兩項必要條件是:經濟和健康證明

50歲以下申請人的經濟證明:

  • 每月高於(含)1萬林吉特薪水的證明(從海外來)
  • 至少50萬林吉特現金或可以馬上變現的資產(如股票、基金等)
  • 到了馬來西亞後,在指定的銀行(如渣打銀行或彙豐銀行的當地分行)做至少30萬林吉特的定存,1年後可以取出不高於15萬林吉特,在MM2H計劃的十年間,該銀行賬戶裡必須保持有15萬林吉特的存款

超過50歲申請人(未退休)的經濟證明:

  • 海外收入每月超過1萬林吉特
  • 流動資產要求為35萬林吉特
  • 需要存入至少15萬林吉特到當地銀行賬戶中

超過50歲申請人(已退休)的經濟證明:

  • 每個月收到至少1萬林吉特海外退休金
  • 流動資產要求為35萬林吉特
  • 一年後能領出最高5萬林吉特,留至少10萬在當地賬戶裡

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對申請人的語言沒有要求

健康證明方面,申請人必須在馬來西亞接受體檢,並將體檢報告提交至馬來西亞移民局。

 

文字:Leanne 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