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常见的英国房产交易方式

英国买房时,房产交易的方式要比国内多样,且具体流程有很大不同,居外网为大家一一盘点三种常见的英国房产交易方式。

一、      私人协约式出售

这是最常见的房地产交易方式,英国房市中大部分的房产交易都可归为这类。简而言之,这类交易方式,是指当房产买卖双方对交易价格达成一致后,即可开展交易。

具体的交易流程,可参见《英国买房交易流程图解》一文。

二、拍卖或竞标式出售

进行拍卖式房产交易的房源有两类:豪宅或破损的房产。大家熟知的苏富比拍卖行的一大重要业务就是豪宅拍卖。至于另外一类破损房产的拍卖,通常被专业投资者买来、重修、再出租,从而获取高额回报。由于牵涉到重新装修、再出租,需要耗费不小的精力和资金,所以,不建议一般投资者参与。

卖家在拍卖会前打出拍卖广告,在拍卖会上买家通过竞价方式确立最终的交易关系。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买家竞价成功,则意味着买家成功交易,不能反悔,且必须在28天内完成交易。

三、期房出售

严格的讲, 这是私人协约式出售交易的一种特例。只是因为商品房尚未竣工,出售的程序可能略有差别,如买房资金会随着期房工程进展而逐步支付。

 

加拿大买房投资3大考量:产权 遗嘱 保险

无论是首次购屋的年轻夫妇或个人,还是购屋老手或是购买公寓安度晚年的空巢老人,诸如购屋这样的一项大投资是他们人生之中的大事,因此大家在购屋时有必要将诸多事项纳入考量范围,以防止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一、产权的拥有方式

如果有一人以上的人出资购屋,这就有必要决定他们任何分享产权。

加拿大,共同产权拥有者将自动成为房产的所有人

共同拥有产权分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购屋人与配偶或子女笼统地共同拥有产权(joint tenancy)。在笼统共拥产权的机制下,如果产权拥有者的某一方死亡,不需要透过遗赠或过户的程序,共同产权拥有者将自动成为该房产的所有人。原因是产权拥有人中的每一个人都拥有全部的产权而非其中部分产权。 

第二种是产权拥有者依照一定比例拥有房产(tenants in commons)。一旦产权拥有人中的某一方死亡,其拥有的产权将依照遗嘱或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二、订立遗嘱和授权书

已经订立遗嘱的人有必要查看其内容是否过期?遗嘱涉及的事项是否体现产权拥有者的现状。如果家中有小孩,产权拥有者则更有必要订立一个遗嘱,这不仅仅是关於金钱的问题,而更多的是关於在父母两人万一遭遇意外时,小孩的监护已经实现获得妥善安排。

在解决当事人身後的房产、证券、股票等财产问题时,遗嘱可以有效地避免子女之间的纷争、避免政府的干预,从而保证了财产得以顺利安置。

授权书则保障在当事人思想上或身体上没有行事能力时其一切事物照样获得妥善处理。授权书也分两种:一种是与当事人的身体有关,授权书决定了当事人将获得何等程度的看护;另一种是关於打理当事人财物的授权书。当事人有必要趁早与律师商讨如何订立遗嘱和授权书的问题。

三、房屋及其他保险

房屋当然需要保险,但当事人还是有必要购买人寿和残障保险,以便全家人在挣钱养家的人突然遭遇意外时有所保障。

 

加拿大精品房源推荐

温哥华4卧5卫的住宅 温哥华5卧7卫的新开发住宅 多伦多9卧6卫的住宅

 

加拿大房产权与中国房产权有何不同

国内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个人不能拥有,只能租用,一般民用住宅的土地批租年限为70年。而在加拿大,房产一般在市场交易的都是永久产权,土地的产权也可以为私人所有,这可能是两国房产权的最大不同点之一。

了解国内房地产的同胞一般都知道,中国的房屋产权实际上分为两部分。拥有某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与该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即意味着拥有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两证缺一不可。两证分别由房地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颁发和管理。国内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个人不能拥有,只能租用,一般民用住宅的土地批租年限为70年。

而在加拿大,房产一般在市场交易的都是永久产权,土地的产权也可以为私人所有,这可能是两国房产权的最大不同点之一。在加拿大物业产权分为以下几类:

Freehold—自由产权

屋主(owner)拥有房子及地皮的产权,要自行负责物业的剪草、铲雪、维修等工作。这类物业主要包括独立房、半独立房、排屋等,当屋主对物业进行改造时,屋内部分只要满足有关建筑、消防、电力等规范要求,一般无需报请市府备案(出租房屋例外),而室外部分的搭建,改变房子的用途(如作商业用)则必须申请,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Condominium—共管产权

住宅单位属私人所有,公用地产为所有业主共同拥有。室外的保养、维修工作交管理公司处理,住户每月支付管理费。由于室外部分属管理公司,所以象换屋顶、外墙等这类工作,住户不必操心。但有一点需提醒大家,如中国人一般要在厨房安装抽油烟机,常要穿过外墙打洞,则应向管理单位申请备案,以免日后的麻烦。共管产权物业主要为柏文、镇屋等,但也可以是游艇、高尔夫球场等这类物业。

加拿大规定个人对私有土地拥有充分自由的支配权及继承权

Freehold Condominium—自由共管产权

主要以镇屋、连屋为主。这类产权,屋主拥有地产的产权——整幢房子,包括外墙、屋顶、车库等,都由屋主负责,而公共设施,例如车道、康乐设施、访客停车场、附属公园等,则属共管范围。所以,屋主仍要付一定费用。这类物业,屋主可以享有较高度的自由来美化住宅,装点园艺,但也有一定限制,例如决定什么时间换屋顶或改变外墙的颜色,需先获得业主委员会的通过。

非加拿大居民投资房地产六大注意

多年被联合国评为“世界上最适宜居住的国家”的加拿大,贷款利率比其它欧美国家低,投资风险也较小,而且房地产价格长期来看有明显上涨空间。外国人或非加拿大居民可以自由买卖加拿大房地产,但有几项特别规定必须注意,居外为你逐一解说。

为什么要在加拿大投资房地产?

和中国70年的产权不一样,加拿大房地产的所有权是永久性的,你可以将你的房地产一代又一代的传给子孙后代,你可以以一块钱的价格转让,同时加拿大的私人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加拿大是世界上七大工业发达国家之一,曾连续四年被联合国评为“世界上最适宜居住的国家”。加拿大政治清明,社会安定,法制健全,生活幸福,在世界上的形象和平友好,投资比较安全。加拿大关于投资房地产的政策优惠,贷款利率比其它欧美国家低; 投资风险较小。作为国际性大都市,房地产价格较低,长期来看有明显上涨空间。

加拿大是世界上七大工业发达国家之一

外国人或非加拿大居民可以自由买卖加拿大房地产。对于以下几类人士,在加拿大买房是一明智选择:

  • 在加拿大长期求学,其后有可能申请居留者;
  • 拿工作签证(Working Visa)工作,其后可申请居留者;
  • 有意移民加拿大者;
  • 有意将来送孩子到加拿大求学者;
  • 有意投资加拿大房地产者,等等。

鉴于以上原因,加拿大正日益成为许多海外人士投资房地产的首选。

加拿大政府对于非加拿大居民投资房地产有什么规定?

根据加拿大联邦政府«公民法» ,非加拿大居民亦能够购置、拥有和出售房地产,其要遵守的规定与条件和加拿大居民或公民相同。然而该法律也赋予了各省权力以对非公民与非永久居民,或由其控制的公司和社团购置土地进行限制。

非加拿大居民在加拿大投资房地产的各种事宜

首先,外国人需要在加拿大开立银行账户。既然是贷款买房,就要每月付月供款,没有银行账户,就没法支付贷款本息。虽然加拿大各大主要商业银行在中国都设有分行或办事处,可以帮助开户,但这种账户通常需要在加拿大境内激活,才可以用于支付。

其次,外国人不能在加拿大有不良信用记录。很多留学或工作的加拿大非居民,在加拿大已经学习和工作了多年,如果已经造成了不良信用记录,则按揭贷款申请很难成功。外国人可以在加拿大没有信用记录,但不能有不良记录。因此,无论是否是加拿大居民,都需要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养成按时偿付信用卡账单,缴纳各项公用事业费的好习惯。

第三,外国人需要有足够的首付款。非加拿大居民可以在加拿大的一些金融机构申请到按揭贷款,但首付款比例通常比加拿大居民高。持有工作签证,有收入的非居民是例外,此类申请人最多可以申请到房价90%的按揭贷款。没有收入的非居民最多可能申请到房价65%的按揭贷款。

第四,外国人可以授权加拿大境内的亲戚或朋友代理完成按揭贷款。如果持有访问签证来加拿大,看中了房产并签署买房合同之后,签证到期了,必须离境时,能否委托在加拿大的朋友完成买房和贷款交易。答案是肯定的。委托第三方交收房产,需要在律师行见证下签署POWER OF ATTORNEY(POA),即《委托授权书》。最重要的是找到同意通过委托授权书签署贷款文件的银行,此类银行并不多,即使同意,银行对交易的细节也会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因此,持访问签证来加拿大购房的外国人最好在离境之前搞清楚银行的相关要求,以及交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第五, 外国人需要做好加拿大银行账户的管理和安排。地产交易中,有两个重要环节需要从银行账户中支取款项,一是支付买房定金,二是在产权交接之前支付首付款余款。一些持有访问签证的购房者,无法在加拿大滞留至房产交收,因此需要事先做好与银行的约定,以便在需要支付款项时顺利完成交易。

第六,在出售房地产时, 非居民与居民的税务是不同的。居民如果符合有关主要居屋的条件,房屋出售时资本增值可以免税,而非居民则不能享受这一优惠条件,即必须交付资产增值税,一般在30-40%不等。

 

加拿大精品房源推荐

温哥华6卧7卫的住宅 坎卢普斯5卧5卫的住宅 乔治王子城6卧4卫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