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本科留學保證金誤區主要有哪些?

我們都知道如果國內的學生要去國外進行留學的話,都是需要繳納相關的保證金的,每一個國家在保證金費用上面的規定都是不一樣的。近幾年來有很多國內的大學生比較喜歡加拿大這個國家。再加上我國和加拿大的友好發展,所以使得更多的人都前往加拿大進行留學。那在辦理加拿大留學擔保金的時候,我們應該要注意些什麼呢?加拿大本科留學保證金誤區比較常見的又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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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學擔保金常見的誤區:

1.去加拿大留學要提供就讀年限,所有的費用作為擔保金。

很多留學生在辦理簽證的時候,提供擔保金是為了證明自己家庭有足夠的資金能力,可以負擔留學生所在外進行消費的所有費用。在加拿大進行留學,一年的總費用大約在15-20萬人民幣。研究生兩年差不多需要40萬,本科生是連差不多要80萬。國外的大學都是分私立和公立的,如果你是就讀私立大學,那麼做基本的要在100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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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擔保金必須要存滿12個月的定期。

這個其實是申請加拿大擔保金最常見的一個誤區。從原則角度上面來看,擔保金必須解釋12個月的歷史,作為一年的定期存款,這是最簡單直接的證明方式,同時也是大多數家長比較頭疼的一個現象。不過相對於現在來說,在這個上面有了一定的變化話。不一定非要手裡面的資金,滿12個月以上也可以通過你持有的不動產來進行轉換和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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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屋抵押或貸款是可以用作擔保金的。

如果你家裡並沒有相關的理財產品,但是有很多到長期的持有房產的話是可以變賣其中的俗套,這樣資金來源和歷史都是非常可靠的。但是如果家長在這方面不願意的話,那也沒有辦法。擔保金的組成裡面是不允許含有任何債務性的資產存在的,所以抵押或者是貸款的方式是不可以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