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也是留學的一部分,大部分同學去往韓國留學,在課餘時間都會選擇去打工,不但能減輕自己的經濟壓力,同樣的也能提前學到社會經驗。下面太傻小編就為大家講解下韓國留學打工的規定,希望對各位同學有所幫助!
1.基本原則
在就讀期間(包括假期)因經濟能力不足難以支付學費、食宿費的情況下在不違背學生身份、不背離留學目的的活動範圍內
2.允許對象
作為本科大學或大專院校校長推薦的對象具有留學(D-2)滯留資格、在大專以上高等院校就讀,並且已經完成了一年(2學期)以上修學課程的人員(不包括語言研修生)修完正規學位課程 後正在撰寫論文的人員(對於修完碩士或博士課程正在準備論文的人員,限於已經獲得論文指導教授推薦,並僅在2年內允許其打工。碩士課程允許在修完正規課程 後1年內打工,博士不能超過2年。)
3.允許範圍
打工時間:學期中一週不超過20小時,打工場所不多於一處;
打工領域:與專業科目有密切關係的職業種類
社會一般觀念上學生可從事的職業種類。但必須具備各個領域相關法令規定的資格
限制領域:基於產業機密保護原則,禁止在有必要限制就業的尖端產業和研究所等地打工;
《射幸行?等規定及處罰特例法》第2條第1行第1號及同法施行令第1條之二等中規定的在「射幸行?營業」場所打工的行為;(譯者註:射幸行為營業即僥倖行為行業,例:彩票發行業、懸賞業等);
食品衛生法第21條第2行及同法施行令第7條第8號等中規定的「團樂酒店、遊興酒店」(即聲色娛樂場所)等地的色情服務;
禁止在風俗營業規定相關法律第2條及同法施行令第2條等中規定的風俗營業中違反良好風俗的營業場所等地打工;
學院設立、運營及課外輔導相關法律第2條第1號,第4號及同法施行令第3條第1行、第12條第1行中規定的個人課外輔導行為及語言講師;
以上便是韓國留學打工的規定,同時提醒各位,在打工簽合同之時,一定的要看清楚合同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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