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1時45分前後,今年第9號台風“利奇馬”以超強台風強度登陸浙江溫嶺沿海,為今年來登陸我國的最強台風。為防御利奇馬,中央氣像台已發布最高級別的台風紅色預警。截至8月13日,“利奇馬”已致浙江、山東省共計44人死亡、16人失聯。
台風過境時常常帶來狂風暴雨天氣,暴雨強度大,洪水出現頻率高,波及範圍廣,來勢凶猛,破壞性極大。
日本作為一個島嶼國家,每年難以避免台風登陸。為避免天災給個人資產造成過於慘重的損失,投資人應該提前買入一些保險,以保護我們的資產不受到嚴重的經濟損失。
那麼,對於想要在海外投資房產的大家來說,有哪些住宅保險可以選擇呢?今天暖燈君就來給大家科普一下日本住宅的保險知識。
火災保險
已經購買過日本房產的投資人基本都了解在日本購房時有兩項費用不是強制收取的,可自行選擇要不要支出,它們就是火災保險和地震保險。
住宅火災保險並不是指只有建築物發生了火災才能支付保險金,關於這方面更具體的情況暖燈君之前已有過詳細講解,感興趣的投資人可以點擊藍字查看:房產投資者的疑問:火災保險真的可有可無嗎?。
簡單來說,住宅火災保險是一種由於火災、台風等原因致使自己的房產不慎被燒毀後能夠拿到重建“家園”費用的保險制度。
火災保險的對像不僅僅是指房屋建築,也包括個人財產。可以得到補償金的保險內容,包括:火災、水災、風災、被盜竊、房屋破損、漏水等。但是,火災保險不適用於地震、海嘯、火山爆發等自然災害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保險的金額與建築物種類有著密切關系,防火性能比較好的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其保險金額就相對便宜一些。保險費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采用每年支付的方式,但是,一次付清的話要比每年支付便宜。
地震保險
地震保險,是為了避免因地震、火山爆發或海嘯等導致的火災、損壞、淹沒以及流失造成的損害而設立的保險。1964年6月14日日本大地震之後,地震保險被政府作為居民財產損失後盾來制定的保險,在近50年的建立及運行過程中日趨完善。
日本的地震保險,采用附加險的方式推廣,采用“強引導”模式,即業主在購買住宅火災保險時,保險公司原則上自動予以附加地震保險,除非業主特別提出聲明:不附加地震保險。加入地震保險的條件是必須同時加入火災保險,一般火災保險每10年一更新,地震保險每5年一更新。
地震保險的保險金額是根據受損的程度決定的,受損程度不同支付的保險金額也就不一樣。自1966年設立地震保險制度以來,截至目前日本地震保險的保障範圍、賠償限額和附加比例等已歷經5次以上改革。
保障範圍從1966年的僅承保全損,發展到目前的分為全損、大半損、小半損和部分損失四個類別。
保險金賠付比例從最早的僅賠付全損,發展到目前的全損最高賠付地震保險金額的100%、大半損最高賠付60%、小半損最高賠付30%以及部分損失最高賠付5%四個檔次。
賠償限額也從最初的建築物90萬日元、家財60萬日元,發展到現在的建築物5000萬日元、家財1000萬日元。
2017年地震保險內容進行了新的改定,除了有一部分區域的地震保險金額下降了,基本全國平均上漲5.1%。
2017年新地震保險金額明細
當然,日本的建築基准法標准一再強化,房屋質量本身也是十分有保證的。
財產保險
除火災保險、地震保險之外,日本很多業主還會購買財產保險。其保險對像為家具、電氣產品、被褥、衣服等。
雖然從表面上看保險費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但是當意外發生後需要重建時,我們面臨的損失可能會更大,在是否要加入保險的考慮方面,需要投資人斟酌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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