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發展新界土地 適宜采取基建先行|居外專欄

中國香港的房屋問題已經成為長期的深層社會矛盾。在香港,上車必須靠父母的話,便成為世襲制度,令社會階層難以流動、民怨不斷累積。

“明日大嶼”

而造成香港房屋問題的一個深層次原因是土地供應不足。大嶼山可以是未來土地供應的主要來源。

大嶼山具備無可比擬的策略性地利,並有完善的航空、道路和鐵路運輸交通網絡,向外連接到大灣區其他城市及世界各地,對內連系位於中環的現有核心商業區。在大嶼山附近區域新增土地應付住屋和經濟需求,有助達至更均衡的人口和就業空間布局。因應大嶼山發展而建造的策略性交通設施,亦有助紓緩新界西北現時的交通壓力,以及加強市區與新界之間的連系。為把握大嶼山的策略性優勢和機遇,行政長官在2018年施政報告中公布“明日大嶼”願景,以期為香港未來的可持續發展奠定穩固基礎。

但目前看來,“明日大嶼”排期上立法會要求撥款可能有困難,通過撥款又是難上加難。

土地共享計劃

香港行政長官在《2018年施政報告》概述了“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先導計劃),旨在釋放私人擁有的新界農地的發展潛力,以公私營合作模式作公營及私營房屋發展。

該原本計劃可釋放150公頃土地,應該在年中提交報告,但現在又延至2020年。長期供應似乎毫無頭緒,至於中期供應則可從動工量估計。根據屋宇署資料,2018年全年動工量只有12,609伙,是2018年全年入伙量的六成。2019年頭9個月也只有6,327伙動工,加上2019年頭10個月只有8,007伙在等待批准預售。可以預見,私樓供應在2021年開始就出現斷崖式下跌。

《土地收回條例》

剛剛公布的施政報告,提出通過《土地收回條例》來興造公屋,即使成功收回新界土地,也會受制於基建限制。可以發展的地積比率有限,難於提供大量單位、填補不足!

該條例有超過100年歷史,目的是為了便於收回須作公共用途的政府土地。因此,政府要運用條例收地,第一步是由規劃署、房屋署或地政總署等相關的政府部門確立土地的公共用途,一般是公營房屋、基建或公共設施,過程包括咨詢區議會,及城規程序。之後經過特首及行政會議同意,便會開始刊憲,期間收地公告的副本會交予土地的注冊業主,給予1至3個月通知,並作出賠償。最後土地業權就會復歸政府所有,並由相關部門清場及發展。

就以新界北米埔自然濕地保育區(WCA)為例,此濕地面積有1,781公頃,屬於保護地帶,當然不能建屋。但包圍WCA周邊的濕地緩衝區(WBA)面積也達1,231公頃,這裡申請建屋,難度極高。根據過往經驗,即使獲批,密度也會低於1,交通配套是其中一個死結。

其實,香港鐵路北環線正好經過該區,可大大解決交通問題。但規劃已近20年,一直只聞樓梯響,未見落實,相信是與估計乘客量不足有關。土地未能大規模發展因為無鐵路,鐵路未能落實因為無足夠人口。這又是一個雞蛋同雞的問題。

香港的土地及居住問題,累積了20多年,政府要大刀闊斧式的改革才行。開發新界土地,宜采取基建先行方式,才能讓土地發揮最大的功能,以便興建更多房屋,讓更多香港人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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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waicolumn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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