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閱讀本文前,你需要先了解這兩點:
1、關於美國《平權法案》。“平權法案”始於20世紀60年代,當時左翼思潮認為”誰成績好誰有權優先升學”對”少數民族”(特指黑人、拉丁裔等”部分少數民族”)不公平,因此該”適當照顧”這些弱勢群體,糾正自美國建國以來種族,群體之間的歧視。由於亞裔是美國各族裔中學習最刻苦的群體,這種”平權”最大的受害群體就變成了他們。此舉給亞裔學生帶來了“逆向歧視”,使他們更容易因膚色被名校拒之門外。
2、關於美國《民權法案》。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在美國,在接受聯邦財政援助的任何項目或活動中,任何人都不得因種族、膚色或原國籍等因素而被剝奪參與項目或活動或享受應得利益的權利,也不應遭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歧視。”
美國時間10月15日,波士頓地區聯邦法院開庭審理,哈佛大學在招生過程中,以不平等的對待亞裔學生的申請,從而涉嫌“種族歧視”的案件。美國司法部8月也正式表態支持原告方學生公平入學組織提起的訴訟。
在開審前夕,美國亞裔教育聯盟還於當地時間10月14日在波士頓集會,對提訴的學生公平入學組織表示聲援。該活動迄今已獲得超過150多個亞裔組織的支持。
事件:
族裔居然也是入學門檻?
多年來美國大學招生考慮種族因素一直是非常具有爭議性的話題。對於學業成績出眾的華人學生而言,在報考大學時,華人學生成績要比拉丁裔和黑人學生高出一大截,才可能獲得同等機遇。早在2015年,SFFA(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簡稱學生公平入學)組織就起訴了哈佛,控告其違反了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
另外一方面,哈佛大學對控告一再否認,並且強調從未歧視任何族裔的申請學生,並指出亞裔學生的錄取比例已較10年前增長了29%。哈佛辯稱,尋求多樣化是其招生過程的重要部分。
就在雙方口水戰進入僵局之時,2018年6月8月SFFA提出關鍵性證據,表明哈佛在招生過程中歧視亞裔申請者。
數據顯示,哈佛在極度競爭的招生過程中,基於《平權法案》中的“種族配額”決定錄取與否,導致亞裔錄取率僅為25%,而白人、西裔和非裔則分別達35%、75%和95%。
他們指出,亞裔學生通常學習努力、學業出眾,在各種課余學科競賽中出類拔萃,但是以對某個族裔的總體老套印像來作為大學招生考慮因素,對學生個體就是不公平的。例如哈佛大學據報內部給亞裔學生“個人品質”的評分偏低,這多少會影響他們對亞裔學生的錄取。
觀望:
美國司法部直接介入,美國亞裔有望最終平反
對此,美國司法部罕見公開發聲明稱,向SFFA起訴哈佛表示支持,對於哈佛大學希望法庭駁回此案、不進入審判程序的請求,予以拒絕。
司法部長塞辛斯(Jeff Sessions)在聲明中說,任何美國人都不應該因為族裔而被拒絕入學。司法部也有責任保護美國公民的權利:
“作為納稅人資金的接收者,哈佛有責任通過使用符合法律要求的有意義的錄取標准,在沒有種族歧視的情況下實施招生政策。”
為何美國司法部態度如此強硬?
源於特朗普政府的一個指導意見,“計劃廢除奧巴馬時期鼓勵大學招生時考慮種族的‘平權法案’的指導方針”,回到‘種族中立’的招生策略上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也就是無論種族還是移民政策,只要符合特朗普“America Great Again”的施政方針,在美國都能享受到平等待遇。
據知情人士透露,這場申訴可能會帶來裡程碑式的結果,為美國大學錄取亞裔學生甚至所有少數族裔的考量標准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
提前准備:
中國留學生何去何從?未雨綢繆提高成功率
眾所周知,中國學生無論是學術能力和努力程度上來說,都是數一數二的。但是家長也不能掉以輕心,越是優秀越需要為自己孩子做好萬全的准備。
根據數據統計,美國常春藤名校對於國際學生的錄取比例也是有著“潛規則”的,2018年國際學生與美國學生【包括公民及綠卡持有者】之間的錄取比例是差不多1 : 9。可見,沒有美國身份的廣大國際留學生在爬藤路上,走的是多麼艱辛。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事件波及的範圍是美國華裔。一旦現在這種雙重標准被打破,首先能夠享受政策利益的就是有綠卡身份的人群。
在當前愈發艱難的留美政策下,投資移民可能是實現美國夢的唯一選擇。為孩子配置一張美國綠卡,讓孩子擁有多一重身份的加持,他們才能更有把握入讀美國名校,入職世界500強。
EB-5美國投資移民是投資者選擇一個項目,投資50萬美元,項目為美國創造10個就業,並且可選擇全家申請綠卡或主申請人年滿14周歲單獨申請,項目到期後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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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Zoe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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