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DOS)本周二(4月12日)公布今年5月签证公告,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绿卡最后批准排期”,亲属移民除第四优先原地踏步外均有移进,职业移民除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第三及第五优先有移进外,余则未有更动,以F2-B类移进幅度最大(2.5个月)。“递交申请排期”方面,亲属移民及职业移民中,仅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EB-3其它类(非技术劳工)前进8个月,余均未有更动。
绿卡批准排期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的“绿卡最后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简称“绿卡批准排期”),除第四优先原地踏步外,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及港澳台申请人同步前进,各类别移进幅度在8天到2.5个月不等,具体如下:
- F-1类:移进2个月,由2008年9月22日来到2008年11月22日
- F-2A类:移进8天,由2014年10月22日移进到2014年11月1日
- F-2B类:移进2.5个月,由2009年6月15日移进到2009年9月1日
- F-3类:移进8天,由2004年11月22日移进到2004年12月1日
- F-4类:原地踏步,维持在2003年7月22日
职业移民
职业移民的“绿卡批准排期”,对港澳台申请人来说,所有类别都无更动。
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仅EB-3(其他非技术劳工)及EB-5的排期有不同程度的推进(如下),其余类别没有更动:
- EB-3类(其他非技术劳工):前进53天,由2007年3月1日移进到2007年4月22日
- EB-5类(非区域中心及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前进7天,由2014年2月1日移进到2014年2月8日
递件排期
美国国务院签证公告自去年10月起实行双轨制,在“绿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项“递交申请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简称“递件排期”)。
从4月的递件排期表来看,港澳台申请人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亲属移民各类别均原地踏步。职业移民方面,港澳台申请人维持有名额,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仅EB-3类的其他非技术劳工大幅前进8个月,由2007年8月1日移进到2008年4月1日,其余都无更动。
递件排期
美国国务院签证公告自去年10月起实行双轨制,在“绿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项“递交申请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简称“递件排期”)。
从4月的递件排期表来看,港澳台申请人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亲属移民各类别均原地踏步。职业移民方面,港澳台申请人维持有名额,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仅EB-3类的其他非技术劳工大幅前进8个月,由2007年8月1日移进到2008年4月1日,其余都无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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