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攜帶玳瑁獲刑 彰顯國際文化差異化

近日,留學生朱某在古巴換了165塊玳瑁背甲殼回國,在機場被成都海關攔下。朱某表示,在古巴玳瑁背甲殼可以自由交易,但沒想到按照中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自己的行爲已構成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據悉,成都中院判處朱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3萬元,沒收玳瑁背甲殼。

留學生攜帶玳瑁獲刑 彰顯國際文化差異化

玳瑁背甲殼在古巴可以自由買賣,在國內竟然變成了違法犯罪。話說朱某也太倒黴了,這下不但要被罰款還要面臨牢獄之災。

屬爬行綱海龜科,是中國古代神話四大神獸之“玄武”。玳瑁的鱗片花紋晶瑩剔透,有“海金”的美譽,被視爲祥瑞、幸福之物。在國際珠寶界,玳瑁和珍珠、琥珀、珊瑚並列爲四大有機寶石。

海關提醒:出境旅遊 別帶這些東西回來

成都海關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成都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國家對納入《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管理範圍的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實施進出口許可管理,郵寄、攜帶、托運出入境時,必須事先申請核發准予進出口的許可證件,並向出入境海關申報,否則將涉嫌違法,被追究法律責任。

爲此,該工作人員特別提醒進出境旅客,仿真武器、有礙人體健康的、來自疫區的及其他能傳播疾病的食品,僞造貨幣及僞造的有價證券等很多限制和禁止進出境物品是不能攜帶進出境的。韓國的多肉植物,美國的仿真武器,澳大利亞的薰衣草小熊、生牛肉,以及其他地區的熱帶水果、海鮮等動植物,象牙、犀牛角等瀕危動植物制品,籌碼、馬經等都不要攜帶進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