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美媒報導,當地時間2月22日,美國公民與移民局(USCIS)發佈新的政策備忘錄,這項新規旨在防止美國工作簽證H-1B項目被濫用,並立即生效。該規定提高了H-1B工作簽證的監管要求,規定僱主提供更細緻的證據,證明他們與在第三方工作場所工作的僱員之間是符合工作簽證要求的合法僱傭關係。
據美國中文網報導,移民局指出,H-1B工作簽證通常允許外國僱員為特定的、支持其身份的美國僱主工作。在許多就業情況下,工作地點會發生變化。移民局從現在開始可能要求僱主提供更詳細的文件資料,以確保其僱員在第三方工作場所工作時與僱主保持合法的僱傭關係。
移民局在這份政策備忘錄中澄清了涉及為在一個或多個第三方工作場所工作的僱員提交H-1B工作簽證申請的監管要求,明確指出僱主必須為這些員工提供合同和相關行程。
這個更嚴格的監管要求從2018年2月22起施行。為了批准涉及第三方工作場所的H-1B工作簽證申請,申請人(僱主)必須以優勢證據表明,受益人(僱員)將從事專業職業;申請人必須在所申請的工作簽證有效時期內保證與受益人的僱傭關係。
如果H-1B工作簽證的受益人被安排在第三方工作場所,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在該請求所要求的整個時間內對該受益人的專業職業有特定和非投機資格的安排。
儘管H-1B工作簽證申請可以被批准3年有效期,但移民局將酌情把審批期限限制在一段時間內,證明受益人將被安排從事非投機性工作,並且申請人與受益人將保持必要的僱主和僱員關係。
移民局強調,這份政策指導方針和特朗普“買美國貨、雇美國人”的行政令以及保護美國勞工的指令相一致。以就業為基礎卻規避了移民法中勞工保護規定的工作簽證申請,不僅在工資水平、就業機會方面傷害美國勞工,也會傷害申請涉及的外國勞工。
數據顯示,2017年1月至8月,USCIS向 H-1B 簽證申請發出85265份材料補交要求,比一年前同期增長45%。在2017年的前8個月裡,移民局收到的所有H-1B 簽證申請中,大約有27% 得到了材料補交要求。
補交材料增加了僱主花費在 H-1B 申請和法律費用的律師的指導獲取和提交的額外信息。加強對H-1B 簽證申請的審查,可能會使一些公司,特別是預算更緊的小企業,慎重考慮僱用外籍工人。西雅圖移民律師沃森說,隨著技術使員工更容易遠程工作,另一些人正在考慮在加拿大、墨西哥和其他國家開設辦事處。
律師表示,隨著各科技公司在全球範圍內的擴張,企業也可以選擇將工作推向海外。硅谷的科技公司和其他僱主稱,他們需要更多的 H-1B 簽證,目前H-1B簽證每年限制在 8.5萬,僱用他們在美國找不到的人才。但一些立法者和工會提出了一些擔憂,即公司正在使用簽證計畫來取代美國工人。
原文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Shelly 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