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加拿大《世界日報》報導,加拿大聯邦移民部去年頒佈指引,對通過之前聯邦企業家移民類別,獲得有條件永久居民身份的移民開“綠燈”,即使沒有滿足移民身份附加條件(terms and conditions for landing),也不會影響他們的入籍申請。
加拿大企業家移民條件放寬 未在當地開企業亦可申請在去年9月推出的指引中,移民部提醒入籍審核官員,如果符合有條件永久居民身份的企業家移民,即使沒有滿足在本地開辦企業等附加條件,只要證實沒有收到“不准入境報告”等對移民身份有負面影響的檔,則不應延遲這些人的入籍申請,應在全球申請案管理系統(Global Case Management System)下的Sub–activities一欄標明通過(passed)。。
此外,移民部從2012年2月開始停止對聯邦企業家移民的監控,企業家移民不再需要向移民部提供Mail-in Card(IMM 5548)、企業家移民條件移除申請表(Application to Remove Entrepreneur Conditions form,IMM 5547)、以及企業家監控報告表(Entrepreneur Monitoring Report Form,IMM 5486),除非移民部官員有特別要求。
新指引中要求入境口岸服務人員提醒在符合有條件永久居民身份的企業家移民入境時,不再需要提供以上材料。如果主動提交了以上材料,移民部可在申請人承擔運費的前提下退還原件,或銷毀。
移民律師李克倫指出,雖然企業家移民已經被取消,但仍有不少移民通過這一類別獲得永久居民身份,並曾因未能達成條件而面臨被遣返的命運,隨著指引的頒佈,預料有數百個移民家庭可以因此放下心頭的一塊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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