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是今年的热点话题,截至博鳌论坛官方已三月内六次提及,说法也愈加具体。我们从中看到了官方对房地产税的改革思路与方向。
这个新税种的推行方式是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进行合理设置,以达到降低建设、交易税负的目的,以求简化相关税收的同时扩充地方财政收入。
保有环节税面向非经营性个人开征,是调节税负结构的重要手段。那么个人非营业性住房保有环节税该如何征收?
今天小编从七个方面带你看在国外 房产持有税征收方式,并探讨房地产税影响机制。
根据官方对房地产税改革方向的透露,未来对个人非经营性住宅保有环节开征的方式,是要对国外先进行借鉴。
将全球征收房地产保有税环节的国家逐个剖析,以下是我们的发现:
01税收类型
目前征收的保有征税主要有四种:
传统的英式房地产税:体系最成熟的,作为地方收入反哺纳税人。它是一种受益税,其中美国有50%左右的该种税收都用来建设学区和吸引纳税人。代表国家是英美和曾经被他们殖民过的地区。
单一土地税:以澳大利亚为代表,土地涨价归公即增值部分政府享有,且用于社会福利项目等。
东南亚房地产税:代表国家是韩国、日本,税制与国内以所得税和流转税为主的税制类似,因调控需要引入西方的保有环节税,但具有浓厚调控色彩。
转型国家的房地产税:虽然不成熟但仍在形成。
02纳税人:所有者,有国家使用者也需缴纳
英美、中国香港、日韩均规定所有者需缴纳房地产保有税:
英国明确承租人等实际居住人需纳税,中国香港同理。
美、日、韩在无法确定所有者时,会对实际使用人收税。韩国对共有财产、建筑物和土地所属分离的,按份额或市价比例纳税。
03税率
地方政府自由度越高,税率制定权利越下放。例如英国由中央统一制定;美国同时存在地方政府根据中央规定制定税率,地方政府自确税率情况。
税率有两种确定方式:以支定收灵活确定和固定税率。其中以支定收是先确定政府一个财年内所需税额,在此基础下扣除其他税收,剩余税收由保有环节税提供,在此基础上确定税率。
税率的形式不同: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计税率。比例税率以总额的一定比例体现,如2%;定额则先划分档次,每个档次缴纳税额相同;累计是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形式,超过一定数额会有税率的跃升。
可借鉴国家的个人住房保有税率最终一般普遍在0-3%。
04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有三种:评估价值、面积、租金价值。其中发达国家主要使用的是评估价值,因为一方面可更好反映房地产价值,另一方面能使政府获得价值增值的一部分。这一方法考虑了住宅的折旧,就国际经验看,主流国家评估价均低于市场价,如美国一般低于市场价七成。
05征管评估
大部分国家依赖地方政府征管并评估,州/省内采用统一评估标准保障公平。
而中央政府评估与征管、中央评估+地方征管这两种模式更适合国土面积小或中央政府高度集权国家。
06优惠措施
税收优惠模式多样,英美等以受益税为目的,抵免更全面、更具福利性质。如美国不仅首套整体税率,可进行个税抵扣,在房屋价值升值较多的时候还可申请延期缴纳等。
而日韩带有调节目的的税制,则仅以保刚需、照顾特定群体为主要优惠措施,手段和力度较小。
07对我国的总体启示
综合来看,我国更适合亚洲的具有调节作用的保有环节税,对产权人收税;税率以累进制为主,采用中央设置范围,地方自主确定的方式,而计税依据采用地方评估征管的评估价,并对刚需和弱势群体给予一定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