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每日郵報,研究發現,超過40歲的借貸人表示,在他們的年紀取得抵押貸款的難度大幅增加。
超過五分之一年齡在45到54歲之間的顧客表示,他們在過去兩年內申請貸款或再抵押貸款都失敗了,失敗的主要原因是他們的年齡。
在被拒絕貸款的這些人當中,約有四分之一是因為借不到他們想要的那麼長期限的貸款而被拒,另外一部分是因為他們自己或其配偶年齡太大而被拒。
諾丁漢建築社團的研究發現,有五分之二的抵押代理商看到四十歲的顧客因年齡問題而被拒絕貸款。超過三分之一的抵押代理商表示,未來這個問題還會加劇。
借貸的嚴格規則意味著,很多高街貸款人給貸款設定了年齡限制,要求借貸人在60歲或65歲之前,必須還清貸款。
這意味著,一個40歲的,希望購買或再抵押房屋的借貸人,可能無法取得為期20年或更長時期的貸款。
規管機構鼓勵貸款人利用他們的常識來向借貸人解釋他們的規則。
諾丁漢抵押服務中心的吉本斯(Ian Gibbons)表示,「很多人在40剛出頭的時候就被告知,他們太老了,不能取得抵押貸款,這種事令人莫名其妙,要知道,現在首次房屋購買者的平均年齡正在上升,很多被認為太老的顧客,還是首次購房者呢。那些信用記錄一直良好的顧客被拒絕貸款,或在選擇貸款種類時被百般刁難,是不合理的。」
上述研究是以代理商的兩份調研和1,000名房屋業主的記錄為基礎的,該研究顯示,就所有年齡階段的貸款人來說,貸款失敗的原因主要是因為信用記錄不良,或無能證明他們可以償付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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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英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