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价指数 政府公布2016年加拿大租屋价最高涨2%

根據物價指數 政府公佈2016年加拿大租屋價最高漲2%

安省政府19日表示,2016年的最高加租幅度已限定於2.0%。這個加租指南,是房東毋須取得房東與租客局(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的批准而可增加租金的最高額度。有效期為2016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

根據物價指數 政府公佈2016年加拿大租屋價最高漲2%

省府稱,增幅指南根據的是安省消費者物價指數(Ontario Consumer Price Index),也是加拿大統計局計算通脹率的措施,以反映去年整體的經濟狀況。

根據“2006年住房租賃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2006),對於在1991年前建築好的大廈,最高租金增幅限於2.5%,以確保在考量上取得平衡,一方面保障租房的家庭利益,同時照顧房東取回運作成本的需要。

上述加租指南適用於大多數的私人及住宅用途樓房,也就是“2006年住房租賃法”管轄下的屋宇。但是,指南並不適用於空置的住房單位、於1991年11月1日或以後入夥的住宅單位、廉租屋、護理院或商用樓房。

2016年的最高加租幅度被省府限定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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