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后,如果澳洲重大投资者签证的主申请人无法满足居住条件,可以由配偶替代

澳洲重大投资者签证条件放宽 配偶可代坐移民监

澳洲投资移民500万澳元重大投资者签证(SIV/188C)已经出台两年多的时间,该政策不仅审批快捷,而且条件也相对宽松,即不需要通过商业移民的打分系统,也无需语言能力要求和商业背景,“重大投资者签证”的申请人只要在澳洲投资500万澳元于政府债券、基金及非上市公司股权,在维持投资并持有188C签证4年后,即可申请888永居签证。

除此之外,相较于其他移民类别,“重大投资者签证”还缩短了投资者硬性居住要求,平均每年在澳洲住满40天,即可完成“重大投资者签证”的“移民监”要求。

澳洲重大投资者签证宽松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多澳洲投资移民者的青睐,然而有关该政策即将调整居住条件的传闻在近期也是甚嚣尘上,日前,澳洲移民局发表声明,2015年7月1日后重大投资者签证(SIV/188C)的居住条件将改变。根据澳洲移民局的声明,澳洲重大投资者签证的主申请人居住条件与之前一样,并未发生变化。不同的是,如果主申请人无法满足居住条件,那么可以由附属申请人(仅限配偶)替代。替代条件是:配偶每年居住至少180天,即四年满足720天的居住时间也可帮助全家拿到澳洲永久居住权,新的政策会在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即2015年7月1日后的重大投资者签证(SIV/188C)的居住条件如下:

  • 主申请人每年在澳洲居住40天,或副申请人(配偶)每年在澳洲居住180天。其他附属申请人将不会有任何居住条件。
  • 此居住条件能在4年临时签证期间累计计算,即主申请人在4年内住满160天或副申请人(配偶)在4年内住满720天即可。
7月1日后的澳洲重大投资者签证申请可以由配偶替代主申请人满足居住要求

另外,根据这一新的政策,还有一些常见的问题,解答如下:

1. 如果主申请人满足每年居住40天的条件(4年住满160天),附属申请人还是否需要满足居住条件?

答:不需要。在主申请人满足居住条件的情况下,对于附属申请人再无居住要求。

2. 若主申请无法满足每年40天的居住要求,可以怎么做?

答: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可以由配偶替代主申请人满足新的居住要求,即每年居住满180天,4年累计居住满720天;

第二种:主申请人可以申请延长临时居住的时间,延长期为两年。则需要满足6年累计居住满240天

3. SIV签证的主副申请人可以互换吗?

答: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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