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溫哥華太陽報記者的調查發現,負責處理移民事務的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會針對非華裔加籍公民與非加籍華人的新婚聯姻給予特別關注,提防假結婚換身份的案例出現。
該資訊源自2007年4月的移民官職訓手冊中,專門針對透過聯姻申請永久居留權的華人,而這些華人的另一半多是已經居住在加拿大的非華裔公民。
而這項“特別關注條款”一直到2013年10月都還看得見。太陽報記者週五 ( 15日 ) 對移民部提出詢問,移民官們是否仍沿用相關條例,但無人回復。
為非加籍配偶申請移民及居留權的加拿大公民必須要繳交:結婚證書、調查問卷、及離婚證明 ( 如果其中一人離過婚 ) 。移民官也會要求出示結婚邀請函,或是照片等等。
移民官:華加聯姻有風險 結婚需謹慎但是,移民部卻要求移民官對具有以下條件的華人移民申請,給予“特別關注”:
– 具有中國國籍,尤其是大學/學院學生,與非華裔的另一半聯姻者
– 繳交照片中雙方父母及親戚沒有出現,卻以6到10個朋友取代的申請者
– 具有加籍身份的配偶沒有教育背景,收入低微,或是接受社會福利補助者
– 沒有蜜月旅行,連週末出遊慶祝也省略了的新婚伴侶。理由是沒錢,或是還在念書
– 沒有穿戴“鑲鑽”的戒指
– 有專業拍攝的結婚照片,但為數甚少
– 出遊照片往往都是在尼加拉瀑布一帶、多倫多或濱湖尼亞加拉 ( Niagara-on-the-Lake ) 所攝
其他移民官受指示、需要提高注意的部分還包括:
– 雙方結婚之前的感情狀況。如果其中一人曾離過婚,離婚後與再婚之間的時間長短
– 中文姓是否太怪異或是太大眾化,如“王”、“黃”、“李”、“陳”
– 非加籍配偶申請移民前,是否曾透過其他方式入籍
– 兩人認識的時間長短。兩人是否在過去半年內才相識、或是結婚
– 兩人年齡差距是否相差10歲以上
– 兩人的教育背景或種族差異過大
針對上述所言,溫哥華移民律師辛湉王 ( Steven Meurrens ) 對其中許多列出的表徵深感驚訝。
“我不知道移民部為何要針對華人來嚴審。此外,針對低收入及低學歷者調查,我認為這是種人身攻擊。”
不過,辛湉王補充,他並無任何證據,發現移民官曾使用上述條例來審查辦理移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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