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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不少人持旅遊B1/B2簽證入境美國的外國人會更換籤證類別,如:EB-5投資者遞交I-485,或轉為學生簽證,或跟美國人結婚轉換綠卡等。以前,美國執行的是所謂的30/60規則。
根據紐約時報報導:近日,美國國務院修改了外事手冊(Foreign Affairs Manual, 簡稱FAM),對其中的30/60規則進行了修改,收緊了非移民簽證持有者在美國境內轉換身份的有關規定,將虛假陳述(misrepresentation)確認的時間段擴展至90天。美國國務卿,Rex W. Tillerson,在發給全球領館的電報中傳達了這一政策更新。
先看下,什麼是之前涉及身份調整的30/60規則:
申請人的行為與他們在申請簽證時,對領事官員或他們在申請入境時對移民官員做出的表述並不一致,有可能被認為是簽證欺詐。
美國國務院,之前頒布的是30/60天規則,如果申請人在進入美國30天內,遞交調整狀態申請,政府可以推測他或她在尋求籤證或入境時虛假陳述。發現虛假陳述或欺詐可能導致申請人一生都被禁止進入美國。
如果遞交調整狀態申請發生在進入美國超過30天,但不到60天內,不會出現虛假陳述的推定。但是,如果有事實導致合理認為虛假陳述,那麼申請人必須提供反虛假陳述的證據。
如果遞交調整狀態申請行為發生在進入美國超過60天之後,通常就不會有虛假陳述或不得入境的情況了。
而按照,美國國務院的最新規則:
非移民身份持有者在進入美國後90天內不得改變身份或從事與其簽證時或入關時的陳述不符的行為,否則將會被認定存在虛假陳述的情況而產生重後果。90天之後,不被直接認定為虛假陳述,但是也還是有可能會碰到問題。
如果故意對重大事實做出虛假陳述以便獲取簽證或其它移民福利,此虛假陳述的行為被認定的話這些人將不得進入美國並可能終身不得進入美國。
同時,盟國和旅行禁令國不受影響。國務院的新規定不適用於與美國有互免簽證互惠的38個國家的公民,包括歐洲多數國家,和澳洲、紐西蘭、中國台灣及日本等美國的長期盟國。川普總統頒布旅遊旅行禁令的六個國家則不受新指令的影響,因為索馬利亞、伊朗、敘利亞、蘇丹、利比亞和也門的公民,無論在什麼情況下,目前幾乎都無法取得美國簽證。
這項新規,是川普政府打擊非法移民控制合法移民政策的一部分。AILA(全美移民律師協會)的政府關係副主任Diane Rish說,這是一項重大政策變更。
對於EB-5投資者來說,通過B類簽證入境,調整身份或者申請學校轉化為F類簽證,難度將極大增加。具體建議,請諮詢移民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