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籍法》第7條規定,外國人可以通過申請而獲得柬埔寨國籍。目前申請加入柬埔寨國籍一般分為投資入籍、捐款入籍和通婚入籍以及由出生獲得柬國籍。
投資入籍:根據柬埔寨王國《國籍法》規定,外國人投資12億5000萬瑞爾(約31萬美元)並符合法定條件。
捐款入籍:對柬埔寨有特殊貢獻或捐款12億瑞爾(約30萬美元)者也可申請入籍。
通婚入籍以及由出生入籍 :如父母一方為柬籍,其子女可獲柬籍;在柬境內出生的新生兒可獲柬籍;申請者與柬籍配偶在領取結婚證並共同生活三年後,可申請柬籍。
柬埔寨入籍項目
柬埔寨《移民法》規定, 投資移民分為兩類:一是前來柬考察投資可能性的外國人,二是已得到柬埔寨發展理事會(CDC)頒發的投資許可證的外國人。根據柬國籍法的規定,外國人可通過一定程序申請加入柬籍。但獲得柬籍不是申請人的權利而是柬王國的恩賜。
申請條件:
- 年滿18周歲
- 無犯罪記錄
- 須到柬埔寨宣誓
申請流程:
- 簽約並評估
- 准備資料
- 遞交資料,柬埔寨內政部,由柬埔寨外交部、柬埔寨移民局、國家總統共同審批
- 申請領取護照和身份證
- 最後到皇宮宣誓,入籍
項目優勢:
- 4個月一步到位拿柬埔寨護照
- 無移民監、生育限制,無須解釋資金來源
- 准備資料簡單,流程簡便快捷
- 由國王親自簽名批准,身份真實可靠
- 護照免簽國家越南、老撾、泰國、印尼及東南亞等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