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DOS)本週三(3月9日)公佈今年4月簽證公告,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親屬移民及職業移民各類別「綠卡最後批准排期」均有移進,以EB-3類移進幅度最大(2個月又15天)。「遞交申請排期」方面,親屬移民及聯業移民均原地踏步。
美國國務院(DOS)本週三(3月9日)公佈今年4月簽證公告,中國出生申請人的批准排期EB-3類移進幅度最大(2個月又15天),「遞交申請排期」方面均原地踏步綠卡批准排期
親屬移民的「綠卡最後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簡稱「綠卡批准排期」),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及港澳台申請人同步前進,各類別移進幅度在21天到45天不等,具體如下:
F-1類:移進45天,由2008年8月8日來到2008年9月22日
F-2A類:移進1個月,由2014年9月22日移進到2014年10月22日
F-2B類:移進24天,由2009年5月22日移進到2009年6月15日
F-3類:移進37天,由2004年10月15日移進到2004年11月22日
F-4類:移進21天,由2003年7月1日移進到2003年7月22日
至於職業移民的「綠卡批准排期」,對港澳台申請人來說,EB-3類(專業技術勞工及其他非技術勞工),排期前進46天,來到2016年2月15日,其它類別仍有名額;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除EB-1類及EB-4類維持有名額外,其餘各類移民排期都有不同程度推進:
EB-2類:前進1個月,由2012年8月1日移進到2012年9月1日
EB-3類:前進2個月15天,由2013年6月1日移進到2013年8月15日
EB-3類(其他非技術勞工):前進1個月,由2007年2月1日移進到2007年3月1日
EB-5類(非區域中心及區域中心的投資移民):前進10天,由2014年1月22日移進到201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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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美國移民排期表遞件排期
美國國務院簽證公告自去年10月起實行雙軌制,在「綠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項「遞交申請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簡稱「遞件排期」)。
從4月的遞件排期表來看,港澳台申請人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親屬移民各類別均原地踏步。職業移民方面,港澳台申請人維持有名額,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自上個月終於大幅移進且最多移進7個月後,4月所有類別又回到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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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美國移民排期表註: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的親屬移民類別及額度如下:
第一優先F1: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優先F2-A 、F2-B: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優先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優先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140,000張職業移民簽證,計有以下五個優先領域:
第一優先 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
第二優先 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優先 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非技術工人。
第四優先 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優先 EB-5:投資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