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市場升溫 美國EB-5排期大幅調整

“最近來咨詢移民的人多了,有條件的沒條件的人都過來咨詢。”2月19日,一家移民咨詢機構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如此表示,事實上,在記者當日采訪的多家移民機構向記者反饋了類似信息。

很多人從身邊的個案中也可發現,近期對移民話題的討論熱鬧了起來。一位普通工薪人士趙女士日前在某微信群裡開啟了這一話題,表示其目前正在關注各個地區的移民政策,准備將其位於上海地區的一套房子賣掉,換取一份外籍綠卡。該話題也引發了群內其他人士共鳴。

美國EB-5移民排期變化

2月18日,美國國務院官網上發布了三月份的簽證排期信息。EB-5表A大幅前進164天,至2015年5月15日。表B前進幅度更大,一共推前了214天,至2015年12月15日。

美國投資移民EB-5方案是美國移民法中針對海外投資移民者所設立的移民簽證類別,簡稱“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表A、表B是兩個移民排期表。

根據移民機構人士解釋,前述信息也相當於美國移民人士的一大利好。其中有兩方面的移民申請人士獲利,一是優先日(每個申請美國移民的申請人,在向美國官方機構遞交申請後獲得一個檔案號的日期)早於2015年5月15日之前,已按照之前表A時間完成資料遞交的家庭,在本財年內完成領館面談即可獲得綠卡。

另外,優先日早於2015年12月15日之前,主申請人在美國的個人或家庭,可以預先進行資料准備,若三月份表B開放即可立即遞交,進入到綠卡等待通道。

“這條消息一下子把投資人的期望值提了起來。很多面臨子女超齡的家庭,都馬上行動起來。等待表B開放後,盡早遞交。因為不知道下個月或者過段時間美國務院會不會把排期調回去。” 上海德美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馬寧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

近期移民領域的另一條信息是部分地區移民政策的收緊。當地時間2月5日,葡萄牙議會在關於2020年國家預算的討論中,通過了將黃金簽證發放限制在內陸城市或亞速爾及馬德拉自治區房產投資的提案。在裡斯本和波爾圖大區等地就不可以再通過投資買房的方式獲得黃金簽證。延伸閱讀:【靴子落地!在裡斯本、波爾圖購房將不能拿葡萄牙黃金簽證

一些國家工作或技術移民有所放開

從移民機構反饋的情況看,隨著移民群體的下沉和投資移民方式的興起,移民目的地也從熱門的美加澳英法等傳統大國,逐漸擴展到歐洲的葡萄牙、西班牙、塞浦路斯、希腊等國家,以及東南亞地區等,這些地區相對成本低、耗時短,大部分地區只需在當地購房或者注冊經營企業即可。

不過,隨著移民群體越來越普遍化,人數越來越多,多地的移民政策在收緊。除了上文所提的葡萄牙政策以外,比如有土耳其媒體報道,土耳其投資入籍項目的最低投資標准,預計將由目前的25萬美元提高至50萬美元。

但投資移民政策收緊的同時,對工作移民或技術移民則有所放開,比如德國2020年3月1日生效的《技術移民法》擴大了將合格的技術工人從歐盟以外國家移民到德國的框架。英國政府去年9月宣布,將重新開放國際學生畢業後可以留在英國兩年找工作的PSW簽證,即“畢業生移民路線”,今年初又推出“全球人才簽證”,以吸引世界上最頂尖的科學家、數學家、研究人員、技術人才來英定居,將於2020年2月20日正式實施。

馬寧認為,歐洲移民政策申請趨勢是會在條件上有越來越多的限制。很多地方政府既希望能夠收到海外移民人士的投資款來振興地方經濟,同時又不希望大量外國人湧入同一個市場,比如房地產市場來攪亂當地市場的安寧和穩定。

作為Plan B的移民計劃

事實上,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近段時間相對熱起來的這波移民咨詢,一個最重要的考慮即是制定“Plan B”,而並不是要切換國籍,徹底遷移海外。

近期處於特殊時期,一些國家只允許該國永久居民和公民入境。

天津市大方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劉亦劭美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近幾年來,移民者不再集中於富豪人群,普通白領、工薪階層等也有此選擇。

“一個很簡單的事實,現在的普通人相比於幾十年前,在一線城市正常擁有一套房子的,財富淨值都可能達到千萬,還不考慮收入增長。”劉亦劭美表示。據其透露,近兩年咨詢移民的人中,有一個群體較為典型,即民營企業主。

溫州商會副會長陳瀛亦涉足投資移民業務,他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移民者通常有不同的出發點,考慮最多的是為下一代的教育問題;其次,一部分人對資產進行全球配置;第三種情形,部分人出於各種想法就想換個環境生活工作;第四種,還有一部分人就是暫時獲取海外一張綠卡,正常仍在國內生活工作。

他透露,以溫州人為例,其本身就是國內有名的僑鄉,很早就有移民海外的傳統,大多集中在美、英、法、意、加及歐洲一帶。比如意大利,現在有多達幾十萬華人,預計占比50%-60%都是屬於直接移民過去。

不過,移民市場也出現了不少亂像,比如移民中介機構推出的項目與當地實際情況相差甚遠等,對此21世紀經濟報道私人銀行周刊曾經有過陸續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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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責編:Zoe Chan

不滿排期過長 中國投資者開始撤離EB-5移民申請

移民從舊時王謝堂前燕,正在飛入尋常中產家,越來越多的中產家庭有意願的也完全可能考慮移民。然而,越來越多的人加入移民大軍,卻茫然迷失了初心。

王毅(化名)是浙江杭州的“70後”企業家,從事外貿行業。他於2017年年初遞交了美國移民EB-5的申請。但他表示,身邊的企業家朋友有的和他一樣在等候排期,也有的等候不起已經放棄了美國。

據美國國土安全部和移民服務局最近的估計,由於來自中國的申請不斷積壓,再加上美國對中國內地申請人發放簽證的數量設置了上限,這導致中國申請者的簽證等待時間超過16年。

過長的排期已經讓申請人失去了耐心。

據行業團體Invest In the USA對政府預估數據的分析,2018年新EB-5簽證申請數量較上一年銳減了近50%。2018年申請數量只有6424份,而2017年高達12165份。

由於EB-5只需要投資50萬美金,對申請人的語言能力教育背景等都非常寬松,甚至沒有要求,因此非常受歡迎。有移民中介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來自越南、印度、俄羅斯等國家的申請人數也在急劇增加中。移民法規定每個國家限額只有7%,這對數量最多的中國申請人更不利。

集體訴訟推動改革

事實上,早在2018年就有逾450位投資人在美對美國國務院發起集體訴訟。原因也是EB-5投資移民排期過長,造成許多人子女會因超齡無法與父母一起獲得綠卡。

去年7月25日,美國移民法律界反訴訟專家Ira Kurzban律師代表450多位EB-5投資移民人士向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地方法院提起集體訴訟,對美國現行EB-5投資人的簽證政策提出質疑。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這450多位投資人全部來自於中國,他們的訴求是爭取更多合情合理的簽證名額,從而讓已遞交I-526綠卡申請的EB-5投資人移民排期能縮短,解決子女超齡問題。當時的排期預計已經最長可達到15年。

自1990年起,美國移民法案中並沒有明確規定投資人配偶和子女應該占用EB-5移民簽證配額,但在實操過程中,作為附屬申請人的EB-5投資人親屬也被算作占用簽證名額,這也造成了越來越長的EB-5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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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早期申請人並不多,導致當時政策解讀為每個家庭成員都算一個配額,而不是一個家庭占一個名額。比如說中東一家十幾口人,一家就占了十幾個名額。

如果能以家庭為單位計算配額,那麼現在長達10余年的EB-5排期有望縮短到3-5年以內。多位EB-5投資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打官司的目的是撬動政策修訂向有利於解決EB-5排期的方向轉變,比如在立法和行政兩個方面開辟特殊通道,例如移民局的短期法規方案(工作許可、超齡赦免)等,解決排期和超齡問題。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了移民機構的負責人和美國律師,他們表示,源於美國國會最新的改革EB-5投資移民的法案可能將於近期通過,可解決最令中國申請人頭痛的排期問題。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前主席Bernard Wolfsdorf律師此前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未來EB-5可能通過法案方式進行改革,比如說預留名額,貧困地區的快速通道等。

由於近兩年美國參議院及移民局一直在就提高50萬美元的投資金額展開討論。漲價預期帶來的直接影響就是,中國EB-5投資人的申請數量在近年大幅增長,導致EB-5項目的排期越來越長。

移民糾紛案增多

在這種情況下,附加在海外投資背後的“軟性移民”也成為越來越多中國人的首選。軟性移民通過投資獲取額外海外身份,不用放棄中國國籍,就能享受該國居民在本國所擁有的稅收、教育、醫療等方面優惠政策。

比如說希腊等歐盟國家。由於相比歐洲其他國家,希腊移民在門檻和程序上都有優勢。希腊移民局數據顯示,截至今年4月,希腊移民主申請人已達4154人,比2013年增長19681%,而獲得希腊黃金簽證的主申請人及家屬總人數達11445人,其中又以中國人居多,占比達到47%。其次為俄羅斯,占比14%,土耳其占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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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這背後,由於在投資移民過程中出現各種情況,引發的法律糾紛也漸漸增多。

一位律師介紹,移民糾紛案件中最常見的就是移民中介機構存在欺詐行為。比如在2018年就出現了一些投資人起訴移民機構等案例,投資人將移民公司訴至法院,認為對方采用誤導和欺騙手段,將美國EB-5投資移民的綠卡等待時間從至少10年說成只需3-5年,因此要求解除合同,並退還中介服務費以及三倍賠償金。

這類案件的爭議焦點在於雙方訂立合同的過程中,公司是否對EB-5辦理成功所需時間做出了虛假承諾而導致客戶訂立合同。

但是按照法律規定,主張欺詐的一方應對欺詐事項承擔證明責任。而移民中介機構即使有誇大宣傳,也多采用口頭形式,在書面合同中卻往往不涉及,因此投資者向法院主張中介機構存在欺詐行為要求賠償,常會因證據不足而難以得到法院支持。

因此他建議謹慎選擇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雖然我國已在2018年取消移民中介資質審批,但在選擇中介機構時,仍要注意選擇有海外資質的移民中介。同時自己也要對投資移民目的國的移民政策、審批流程有一定了解,同時務必仔細審閱合同,保留好支付憑證、雙方溝通記錄的相關證據材料,以防萬一出現糾紛更好保護自己的權益。

以希腊買房移民為例,一位去年完成移民目前在希腊當地生活的中國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據其了解,身邊通過中介機構買房移民至希腊的人,十之八九付出的購房價款都遠高於同等房屋在當地的實際成交價格,“大部分情況都要有2-3倍的差異,部分高出十來倍的也並不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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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責編:Zoe Chan

2月移民排期 中國人遞件EB5倒退1個月 | 美國

美國國務院(DOS)2018年1月16日公佈2月移民排期簽證公告,“綠卡最後批准排期”的親屬移民,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第一優先原地踏步毫無變化,其餘同步小幅前進,最多為1個月15天。(美國投資移民

至於綠卡批准排期的職業移民,港澳台申請人除了第四優先宗教勞工及第五優先(區域中心)沒有名額外,其餘都有名額,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第四優先宗教勞工及第五優先(區域中心),同樣是沒有名額,其餘排期多有前進,最多者是第三優先前進5個月,另第五優先的排期則為原地踏步。

“遞交申請排期”方面,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親屬移民,所有類別的排期仍然維持沒有變動。至於職業移民,港澳台所有類別都維持有名額,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第一優先及第四優先為有名額,第二優先前進1年,第三優先前進4個月,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原地踏步,第五優先倒退1個月。

綠卡批准排期

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的“綠卡最後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簡稱“綠卡批准排期”),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具體更動情形如下:

  • F−1類:原地踏步,維持在2011年3月15日
  • F−2A類:前進1個月,由2016年2月1日前進到3月1日
  • F−2B類:前進1個月15天,由2010年12月1日前進到2011年1月15日
  • F−3類:前進1個月7天,由2005年10月8日移進到11月15日
  • F−4類:前進1個月,由2004年6月22日前進到7月22日

職業移民

港澳台申請人除了第四優先宗教勞工及第五優先(區域中心)“沒有名額”外,其餘都維持有名額。

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各類別的排期如下:

  • EB-1類:有名額
  • EB−2類:前進1個月23天,由2013年8月8日移進到10月1日
  • EB-3類:前進5個月,由2014年4月15日移進到9月15日
  • EB-3類(非技術勞工):移進1個月10天,由2006年12月22日前進到2017年2月1日
  • EB-4類:有名額
  • EB-4類(宗教勞工):沒有名額
  • EB-5類:原地踏步,維持在2014年7月22日
  • EB-5類(區域中心):沒有名額

2018年2月美國移民排期
A表:綠卡批准排期表2月移民排期 中國人遞件EB5倒退1個月 | 美國2月移民排期 中國人遞件EB5倒退1個月 | 美國

遞件排期

美國國務院簽證公告自2015年10月起實行雙軌制,在“綠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項“遞交申請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簡稱“遞件排期”)。

2018年2月遞件排期,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親屬移民,所有類別都原地踏步。至於職業移民,港澳台申請人的所有類別都是有名額,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排期如下:

  • EB-1類:有名額
  • EB−2類:前進1年,由2013年11月15日移進到2014年11月15日
  • EB-3類:前進4個月,由2015年9月1日移進到2016月1月1日
  • EB-3類(非技術勞工):原地踏步,維持在2008年6月1日
  • EB-4類(含宗教勞工):有名額
  • EB-5類(含區域中心):倒退1個月,由2014年10月1日倒退到9月1日

2018年2月美國移民排期
B表:遞件排期表2月移民排期 中國人遞件EB5倒退1個月 | 美國 2月移民排期 中國人遞件EB5倒退1個月 | 美國

註: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的親屬移民類別及額度如下:

第一優先F1: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優先F2−A 、F2−B: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優先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優先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約140,000張職業移民簽證,計有以下五個優先領域:

第一優先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

第二優先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優先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非技術工人。

第四優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優先EB−5:投資移民。

 

資料來源: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署官方網站簽證公告(移民排期)專頁

責任編輯:Shelly Du

明年1月移民排期 親屬類移民優先項目繼續推進 | 美國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導,美國務院當地時間12月14日公佈2018年1月移民排期,親屬移民類各項優先多推進,第一優先的公民成年未婚子女、第二優先的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排期均推進一個多月;其餘推進一週半至一個月不等。

2018年1月移民排期

明年1月移民排期 親屬類移民優先項目繼續推進 | 美國
美國《世界日報》記者羅曉媛/製表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Shelly Du

EB-3移民排期倒退近三年 留學生欲哭無淚 | 美國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美國國務院日前公布7月移民簽證排期(visa bulletin)。其中針對中國籍高學歷人才職業移民第三類優先(EB-3)排期,忽然從2014年10月大幅倒退到2012年1月,退步幅度近三年,網上哀嚎壹片,許多留學生欲哭無淚。

其實自從今年財政年度(2016年10月)開啟以來,中國籍普通學歷工作者的EB-3申請排期壹直順利前進,從2013年1月壹直前進到2014年10月,八個多月的時間往前走了近兩年的路,甚至比中國籍的碩士及以上高等學歷工作者的EB-2要快壹年半以上。這讓很多EB-2申請者不服氣,“明明學歷更高,但卻等的更久”,他們紛紛“自降身價”(downgrade),降級到EB-3項目。

不過大量高學歷申請者自願降級來EB-3,尤其是排期在2013年和2014年的申請者,這導致EB-3開始不堪重負,甚至爆棚,終於在離本財政年度結束還有四個月時就宣告大倒退。但與此同時,EB-2仍然還在穩步前進,現已到達2013年3月。

由於許多排期在2013年甚至少數2014年年初的EB-2申請者,早在去年就降級到EB-2,很多人在這大半年期間,趁著形勢大好,綠卡已陸續到手。眼見排期大倒退,他們慶幸自己當初動作快,“見風使舵”做了正確選擇,成了倒退之前最後壹批幸運兒。但最慘的則是排期在2014年的EB-2申請者,他們其中很多人已經在幾個月前陸續降級到EB-3,剛收到移民局的回執不久,就經歷了這場排期大倒退。

到美八年,擁有碩士學位的崔小姐是EB-2申請者,排期在2014年5月。去年她看到周圍的朋友普遍預測EB-3形勢會好於EB-2,都忙著降級到EB-3。她也坐不住了,今年初也交了近2000元(美元,下同),加入降級的隊伍。幾個月後,她看到許多排期和她相差無幾的朋友陸續拿到綠卡,她更加著急,又壹口氣花了1200多元,讓移民局加急處理。兩周後降級成功,她又花了近3000元遞交申請綠卡的485表格並做了移民體檢。5月底剛收到移民局回執,確認已收到她的申請,結果兩周後就聽到排期大倒退的消息。她說,這半年來已陸續花了6000元,平均每個月都要掏1000元,但沒想到白忙壹場,換來這種結果。最讓她心裏不平衡的是,周圍有好幾個排期只比她早壹個月的人都拿到綠卡,她雖然排期只晚了壹個月,但卻被無情擋在門外,“壹旦這趟車沒趕上,預計至少要晚壹年才能拿到綠卡”。

在公布排期大倒退壞消息時,國務院網站也給中國籍EB-3申請者壹些安慰,“EB-3需求太旺盛了,本年度名額已經用完,但到2018財政年度(2017年10月)新開啟時,EB- 3排期會回到2014年10月1日”。不過留學生論壇上網友的預測沒有這麽樂觀,大家普遍認為再等四個月,EB-3的排期肯定會前進不少,但若是前進到2014年10月也未免太過樂觀,前進到2013年是比較現實的預測。

(據中國僑網張敏毅)

美公告4月移民排期 中國人EB-3前進最多

美國國務院(DOS)本週三(3月9日)公佈今年4月簽證公告,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親屬移民及職業移民各類別「綠卡最後批准排期」均有移進,以EB-3類移進幅度最大(2個月又15天)。「遞交申請排期」方面,親屬移民及聯業移民均原地踏步。

美國國務院(DOS)本週三(3月9日)公佈今年4月簽證公告,中國出生申請人的批准排期EB-3類移進幅度最大(2個月又15天),「遞交申請排期」方面均原地踏步

綠卡批准排期

親屬移民的「綠卡最後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簡稱「綠卡批准排期」),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及港澳台申請人同步前進,各類別移進幅度在21天到45天不等,具體如下:

F-1類:移進45天,由2008年8月8日來到2008年9月22日

F-2A類:移進1個月,由2014年9月22日移進到2014年10月22日

F-2B類:移進24天,由2009年5月22日移進到2009年6月15日

F-3類:移進37天,由2004年10月15日移進到2004年11月22日

F-4類:移進21天,由2003年7月1日移進到2003年7月22日

至於職業移民的「綠卡批准排期」,對港澳台申請人來說,EB-3類(專業技術勞工及其他非技術勞工),排期前進46天,來到2016年2月15日,其它類別仍有名額;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除EB-1類及EB-4類維持有名額外,其餘各類移民排期都有不同程度推進:

EB-2類:前進1個月,由2012年8月1日移進到2012年9月1日

EB-3類:前進2個月15天,由2013年6月1日移進到2013年8月15日

EB-3類(其他非技術勞工):前進1個月,由2007年2月1日移進到2007年3月1日

EB-5類(非區域中心及區域中心的投資移民):前進10天,由2014年1月22日移進到2014年2月1日

點擊放大查看下表:

2016年4月美國移民排期

遞件排期

美國國務院簽證公告自去年10月起實行雙軌制,在「綠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項「遞交申請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簡稱「遞件排期」)。

從4月的遞件排期表來看,港澳台申請人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親屬移民各類別均原地踏步。職業移民方面,港澳台申請人維持有名額,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自上個月終於大幅移進且最多移進7個月後,4月所有類別又回到原地踏步。

點擊放大查看下表:

2016年4月美國移民排期

註: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的親屬移民類別及額度如下:

第一優先F1: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優先F2-A 、F2-B: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優先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優先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140,000張職業移民簽證,計有以下五個優先領域:

第一優先 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

第二優先 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優先 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非技術工人。

第四優先 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優先 EB-5:投資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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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資訊綜合整理)

 

美國2016年3月移民簽證公告 EB-3排期大躍進

美國國務院(DOS)本週一(2月8日)公佈今年3月的簽證公告,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親屬移民及職業移民各類別「綠卡最後批准排期」均有移進,以EB-3類移進幅度最大(8個月)。「遞交申請排期」方面,同樣以中國大陸申請人EB-3類別移進幅度最大,達1年零7個月,EB-5投資移民排期則原地踏步。

美國國務院3月發佈的簽證公告中,中國大陸申請人EB-5投資移民的「遞交申請排期」倒退1年3個多月

綠卡批准排期

親屬移民的「綠卡最後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簡稱「綠卡批准排期」),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及港澳台申請人同步前進,各類別移進幅度在1周到1個月不等,具體如下:

F-1類:移進1個月,由2008年7月8日來到2008年8月8日

F-2A類:移進21天,由2014年9月1日移進到2014年9月22日

F-2B類:移進7天,由2009年5月15日移進到2009年5月22日

F-3類:移進14天,由2004年10月1日移進到2004年10月15日

F-4類:移進23天,由2003年6月8日移進到2003年7月1日

至於職業移民的「綠卡批准排期」,對港澳台申請人來說,EB-3類及其他勞工類移民,排期前進3個月,來到2016年1月1日,其他類別仍有名額;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除EB-1類及EB-4類維持有名額外,其餘各類移民排期都有不同程度推進:

EB-2類:前進5個月,由2012年3月1日移進到2012年8月1日

EB-3類:前進8個月,由2012年10月1日移進到2013年6月1日

EB-3類(其他非技術勞工):前進41天,由2006年12月22日移進到2007年2月1日

EB-5類(非區域中心投資移民):前進7天,由2014年1月15日移進到2014年1月22日

EB-5類(區域中心投資移民):前進7天,由2014年1月15日移進到2014年1月22日

點擊放大查看下表:

美國國務院2016年3月簽證公告中的綠卡批准排期(2016年2月8日公佈)

遞件排期

美國國務院簽證公告自去年10月起實行雙軌制,在「綠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項「遞交申請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簡稱「遞件排期」)。

從3月的遞件排期表來看,親屬移民的所有類別仍延續上月原地踏步。職業移民類別中,港澳台申請人EB-3及其他勞工類別從有排期變成了有名額;對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來說,EB-2類別前進了5個月,來到2013年6月1日;EB-3類別前進1年零7個月,來到2015年5月1日;其他勞工類別前進7個月,來到2007年8月1日;EB-5類別則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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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2016年3月簽證公告中的遞件排期表(2016年2月8日公佈)

註: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的親屬移民類別及額度如下:

第一優先F1: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優先F2-A 、F2-B: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優先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優先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140,000張職業移民簽證,計有以下五個優先領域:

第一優先 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

第二優先 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優先 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非技術工人。

第四優先 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優先 EB-5:投資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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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10月移民排期表變更 申請人集體提訴

原本準備在10月1日遞交材料的部分美國職業技術移民申請人,由於美國國務院9月25日臨時修改排期,落得空歡喜。包括2名中國人在內的多位申請人已集體委託律師,於28日向西雅圖市聯邦地區法院提交針對國務院和移民局的訴訟。有律師估計,受影響的申請人至少有2萬至3萬名,也有移民界人士估計在5萬人以上。

美國10月移民排期表變更 申請人集體提訴

中印兩國EB-2「遞件排期」忽倒退

美國國務院9月9日發佈的10月移民排期表推出「雙軌制」,即在正式批准綠卡申請的優先日之外,增設一檔「遞件排期」,方便那些長期卡在申請程序中的美國境內申請人先遞交調整身份的I-485申請,以提前享受「准綠卡人士」的諸多便利:他們可以先獲批EAD工卡,可以更換僱主,在某些州的申請人的孩子可以享受當地居民的大學學費優惠,同時,也可以拿到回美紙,出國旅行更方便。不想25日國務院又公告修改日期,使數萬名滿心歡喜的申請人被劃回界外。

從9月9日的排期表看,中印兩國出生的EB-2申請人(即擁有碩士或以上高學歷的人士或特殊人才)的遞件排期分別為2014年5月1日和2011年7月1日,在25日的公告中則分別退回到2013年1月1日和2009年7月1日。此外,菲律賓出生的EB-3等類別移民申請人的遞件排期也發生倒退。

9月25日美國國務院網站更新9日發佈的移民排期,用加重字體標示了中國、印度和菲律賓職業移民項目的排期倒退。

《紐約時報》1日報導援引奧巴馬政府官員的話說,問題出在國務院和移民局之間溝通不及時:移民局官員在國務院的排期表發佈後才意識到,他們手上沒有足夠的綠卡發給新放進來的申請人。

眾多資深高技能人士受打擊 損失巨大

美聯社30日報導說,這些移民為按時提交申請文件,除了要向公司請假辦手續,每個人往往還要耗費數千美元,包括律師費、體檢費、預防接種費、證件費等。另外,他們還取消了行程,未能出席重要的婚禮和葬禮,最終卻一無所獲。部分申請人表示,他們或許可以拿回律師費,但是體檢的有效期只有一年。

受影響的很多申請人是持H-1B工作簽證多年的資深高技能人士,其僱主已向勞工部遞交過文件,證明有關職位聘不到合適的美國人。職業移民總配額每年只有14萬個,且每個國家的獲批人數都不能超過7%,中印兩國的申請人往往要等待10年或更久。

在弗吉尼亞州擔任軟件工程師的文納姆巴克(Swaroop Venumbaka)告訴美聯社,為了準備申請,他請了三天假,花了2,600多美元請律師和做體檢。他過去三年都沒有回印度,因為沒有綠卡很不方便。看到9日的移民排期表,他首先想到的是帶四個月大的兒子回去見父母和親戚。而現在,他只能讓妻子帶兒子在年底前回家探親。

33歲的印度籍電氣工程師維克拉姆‧德塞(Vikram Desai)已經持H1-B簽證13年,在美國結婚生子並買了房子。擔任合法移民組織「移民之聲」(Immigration Voice)領導人的他表示:「我們認為自己是未來的美國公民,不是臨時工。」該組織創始人阿曼‧卡普爾(Aman Kapoor)則估計,至少有5萬人空歡喜一場。

現任波士頓大學醫學院教授的森古普塔博士(Sadhak Sengupta)2002年來到美國,2010年提出綠卡申請。他同時在普羅維登斯大學醫學中心負責用免疫學治療腦癌的研究項目,這項研究吸引了來自全球的患者,他已在籌劃創辦自己的生物醫藥公司。但由於H-1B簽證未能更新,目前又無法轉換身份拿到工卡,他正盡一切努力避免在12月離境。

曾任職國土安全部的華府律師梅爾梅德(Lynden Melmed)向《紐時》表示:「這對那些高技能勞工及其家庭是個巨大打擊。」

14位申請人集體提告 要求取消新公告

這起訴訟是集體訴訟,原告計有14名移民代表以及國際醫學研究生工作小組(International Medical Graduate Taskforce),其中也包括兩名中國公民,分別是威斯康星大學數學教授袁泉(Quan Yuan,音譯),以及現居科羅拉多州的「國家可再生能源實驗室」研究工程師王琦(Qi Wang,音譯)。原告律師已在9月30日下午要求發佈緊急命令,以阻止25日新公告的生效。

兩名加州民主黨眾議員佐伊‧洛夫格倫(Zoe Lofgren)和邁克‧本田(Mike Honda)已發表聲明,要求美國國務院解決問題。他們認為,這次改期嚴重損害美國移民系統的穩定性和可預見性,而且在當前美國需要與其它國家競爭外籍高技能人才的情形下改動移民排期,是令人無法接受的事。

《紐時》報導指,這次「臨時關閘」事件對美國總統奧巴馬去年11月宣佈的移民新政而言也是雪上加霜:其有關無證移民的改革方案已被擱置,加快高技能人士的綠卡申請則是另一項內容。有律師界人士表示,綠卡數量統計不清,這動搖了申請人對美國移民體系的信心。

據悉,移民們週四在國土安全部的華府總部前擺放了幾千束花,溫和地表達抗議。因涉及訴訟,美國國務院及移民局均未對此事件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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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五年後處置EB-5資金?看懂美國移民局應對排期的投資維持政策

2015年8月10日,美國移民局自2013年5月30日備忘錄發布以來首次發布重大EB-5政策備忘錄草案。經過兩年多的時間,EB-5業內人士一直翹首等待美國移民局對不斷變化的EB-5 格局發布新的指導,並且美國移民局從今年年初就曾許諾會發布新的政策指導備忘錄。對移民局政策指導的迫切需要的主要驅動因素為今年年初美國國務院對中國EB-5投資者的有條件綠卡申請設立了截止日期(又可理解為排期)。排期的出現不可避免的影響到當前EB-5就業計算的結構,資金如何被投放到項目當中,以及最終給投資者返還問題。

新的備忘錄草案主要討論了三個議題:

  1. 在提交I-526申請時,就業需要在什麼時候被創造出來
  2. 由於中國投資者排期改變了既有的移民/投資時間表,應該如何滿足維持投資要求?
  3. 重大變更什麼時候可以發生,什麼時候不可以

本文主要針對第二個議題——維持投資要求(即資金重新部署問題)——進行闡述。

維持投資要求正如許多政府項目一樣,EB-5 項目是一個技術性和法規驅動的項目。要遵循其繁瑣同時不斷改變的規定,參與者必須謹慎的處理。

在這些規定中,有一項為1) 投資者資金必須做“有風險”的投資;並且2) 在投資者有條件居住期間,必須“自始至終維持”投資是“有風險”的。

問題歸根結底是以往從遞交I-526投資移民申請開始EB-5程序到遞交I-829條件移除申請只需要三年半到四年的時間,而I-829的批准只需等待不到一年的時間。大多數貸款模式的EB-5項目都是五年投資期限。因此,以往移民流程基本在五年範圍內完成,在有條件居住期間“自始至終維持”投資從來不是一個問題。

移民/投資時間流程

以下是投資移民的一個可視化描述。圖中上半部分涉及EB-5移民流程,下半部分是為了獲得EB-5簽證所做的投資的投資流程。

但由於中國簽證排期和I-526申請在美國移民局的積壓改變了整個格局。

從圖B上可以看出,實際上有兩股力量在這裡同時起作用。首先,中國簽證排期在投資者I-526批准到領事館處理程序中間增加了一年左右的時間,同時,也導致領事處理時間增長(任何EB-5移民律師都會告訴您現在等美國簽證中心的信件等到望眼欲穿)。其次,目前市場上絕大多數項目的監管協議裡都有提前放款的條款,也就是說相比之前投資款在I-526批准後才進入項目,現在的投資款進入項目比原來提前了約一年。

換句話說,按目前的投資流程,EB-5投資者在綠卡尚未獲批之前資金就隨時可能被返還。因此,新的備忘錄中的維持資金指導部分的內容即是為了應對區域中心在這個時間段裡應當如何運作的問題,請參考圖B中星號部分。

所有EB-5利益相關者都知道維持資金遲早將成為一個棘手的問題,所以一直以來都向移民局詢問這個問題的答案:如果在投資者I-829申請批准前JCE(創造就業企業)就將5年期貸款償還給NCE(新商業企業),NCE應當如何處置被償還的投資款?

這裡打個岔為EB-5初學者做一個簡單的解釋。NCE(新商業企業)是一個由區域中心管理、由EB-5投資者注入股權投資的實體。區域中心需要將投入到NCE的資金作為貸款發放給開發商的項目實體,這個項目實體又被稱為JCE(創造就業企業)。簡單地說,在貸款模式的EB-5項目中,NCE是貸款人/區域中心,而JCE則為借款人/開發商。(該術語出自指導EB-5項目的法規用語)(回復“投資模式”查看EB-5不同投資模式結構圖解)。

EB-5公寓項目

拋出一個有趣的背景,其實這個問題早在中國簽證排期開始前就已經在公寓開發EB-5項目中被提出和討論過。有意思的是,新政策備忘錄草案使得EB-5公寓項目更加容易。原因是公寓開發項目的周期傳統上就比其他項目(例如酒店或混合使用型項目)短,因此一直存在上圖標星號的時間段中EB-5資金應該如何處置的問題,而不是直到現在才像其他所有的項目一樣都有資金再配置這個問題。以往通常在酒店項目中,要求開發商將EB-5資金一直放在JCE裡並不是問題,因為酒店項目通常需要幾年的時間才能達到穩定經營,在此之後開發商才可以進行再融資或出售(屆時EB-5貸款會用再融資或出售的所得來償付)。

但是,在公寓開發項目裡,項目的時間流程往往要求開發商在5年貸款到期日以前就出售建成的公寓,而在這之前移民局並不願意講明在這種情況下區域中心應該怎麼辦,所以以前要設計一個安全的公寓項目十分困難。盡管如此,之前仍有做起來的公寓EB-5項目,而當公寓銷售期臨近時,一部分代理公寓EB-5項目的律師曾極力試圖讓移民局回答這個問題:假如JCE/借款人已經將所借貸款償還給NCE/貸款人,並且NCE並未將資金返還給EB-5投資者,那麼在這種情況下EB-5投資者的資金是否還將會被移民局解釋為是“有風險”並且足夠“持續”風險。

設想一下,EB-5投資者將資金投入到NCE裡,最終是由NCE將這筆資金在發放到JCE的。因此,這個觀點是有一定道理的:只要資金一直放在NCE中(即最開始的投資實體),即使開發商(JCE)將貸款償還給區域中心(NCE),投資金額從技術上講仍是被“維持”的。

但是之前美國移民局一直拒絕直接回答這個問題,只是承諾會根據個案不同的細節而審理個案。但是現在,移民局出台的指南在回答本文所討論的問題的同時,使得公寓項目更容易設計成功。

美國移民局的官方立場

現在中國簽證排期使得移民及投資流程時間不匹配成了整個行業所要面對的問題,因此移民局不得不對這個問題樹立政策指導:投資者得資金是否一定要被‘重新部署’,還是可以一直放在NCE中,即可被認定為“自始至終維持”資金。

現在,我們終於有了一個答案:根據新頒布的指導備忘錄草案,即使JCE在I-829前將投資金額返還給NCE,NCE不能夠只將投資金額放在“銀行賬戶或托管賬戶中”,投資金額必須被重新部署到“有風險”的商業活動中。(備忘錄草案將EB-5語境中‘有風險’定義為“有損失的風險或收益的機會”——解釋這個定義本身就足以一篇文章了,因此我們在此不做過多闡述)。

有一個問題的答案目前尚不明朗(雖然這絕非唯一一個答案不明朗的問題):維持資金的要求到底何時才算結束。在備忘錄草案發布後的四天後,美國移民局在利益相關者的季度電話會議上的確暗示投資者的I-829一旦遞交,對維持投資的要求就停止了。但是當有人試圖確認移民局這一觀點並在電話會議上問道“是否一旦I-829申請提交,投資者不需要等待獲批資金就可以馬上被返還”的時候,移民局的態度便含糊不清。(I-829的審批過程大約需要一年多的時間,所以這時間上的差別絕非微不足道)。當然,為了盡量規避法律中的不確定性,除非移民局明確澄清這一觀點,否則律師很可能會提醒投資者資金會在I-829獲批後才能返還給投資人。

權衡利弊:等待對政策指導的解釋

無論如何,移民局現在的立場已經迫使區域中心不得不權衡左右做出一個微妙的平衡:一方面既要保障EB-5投資者的資金在重新部署時能夠達到最安全的方式,同時還要確保資金不能過於安全,否則美國移民局很可能因為資金沒有在有條件居住期間處於足夠的“風險”中而被拒絕。

我們期待能夠看到移民局將會在2015年9月8號征求意見期之後的最終版政策備忘錄會中做出何種說明或改變。

(譯自Julia Yong-hee Park律師的英文原文《EB-5 Investment Sustainment Requi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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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排期大改革 增設遞件排期

美國國務院(DOS)發佈的移民排期表(Visa Bulletin)出現重大改革,在從10月開始的2016財政年度設定「遞件排期」,允許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前接受部分親屬移民和職業移 民的綠卡申請(I-485),可先行審批、待移民排期有效時再發出綠卡。申請人不僅將大大縮短等待時間。

移民排期大改革 增設遞件排期

移民排期表從10月起將有兩個表格,將原本移民排期表上的「優先日期」(Priority Dates)一分為二,A表格為「移民簽證的最後批准日期(移民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 ),B表格則是「可以遞交申請的最早日期(遞件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是否使用國務院的遞件排期,由移民局依據年度名額的使用進度自行決定。

移民律師9日表示,這一新規是歐巴馬總統去年發表的移民改革行政令的指導精神的一部分,對合法移民而言意義重大。

她指出,以往只有在排期到了之後才能遞交I-485申請,如今凡是I-140獲得批准的申請人,可以根據遞件排期表提前遞交調整身份申請,當事人可 提前換工作、家屬可以提前就業,全家可提前取得回美紙(Advance Parole)。不過,提前遞交的申請,不會被提前批准,申請人要等到移民排期到了之後,才能取得綠卡。

以9日公佈的10月排期為例,此前兩個月倒退了八年的中國大陸出生的職業移民第三優先(EB-3)類別,移民排期大幅前進到2011年10月15 日;而優先日期在2013年10月1日的該類別申請人,若移民局允許,則在10月就可以遞交I-485,比移民排期提早兩年。同樣的,職業第二優先,10 月的排期為2012年1月1日,但優先日期在2014年5月1日的申請人,下月應就可遞交I-485。

對於已連續數月出現排期的中國出生的EB-5投資移民而言,I-526一旦獲批,也可提前遞交I-485調整身份;以10月的排期為例,移民排期為 2013年10月8日,但優先日期在2015年5月1日的申請人,只要移民局啟動遞件排期,就可遞交I-485。親屬移民也是排期新政的受益群體,例如包 含永久居民之外籍配偶和未滿21歲未婚子女的F2A類別,10月移民排期為2014年5月15日,而他們的遞件排期則為2015年3月1日。

遞件排期的設置,也對身在海外的移民申請人提供了便利,美國駐外國使領館可以根據遞件日期約談親屬移民或職業移民申請人,先審後批,也有望大幅度縮短等待時間。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預期將有41萬名移民受益。

白宮於7月發表一份名為「現代化及簡化21世紀合法移民系統」(Modernizing and Streamlining Our Legal Immigration

System for the 21st Century)的報告,對親屬移民和職業移民的審批程序提出改革計劃,並很快實施。移民律師協會稱讚,聯邦政府在主要針對無證移民的移民改革行政令擱淺之際,轉而對合法移民系統進行具有成效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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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時間新聞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