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 EB5美國投資移民一點通

居外特約EB-5專家-700x300

【最新消息】EB-5完全無條件延期已成定局!

最新消息,EB-5區域中心法案,無條件延至明年9.30!EB-5法案是一部有著25年歷史的老法,已經不能適應當下的EB-5市場環境,法案需要進行修正補缺,讓EB-5行業能夠更為有效健康的前行。但是,受限於EB-5行業內部的各方利益角逐,未能達成一致對外要政策對內強化監督。EB-5行業之路,將可能更為艱辛。【閱讀原文

 

【EB-5立法快報】奧總簽字延期5天 EB-5的N種活法

12月10日下午2點左右,眾議院推出的CR(零時延期案 – Continuing Resolution)在參議院獲得通過,翌日眾議院就其投票,然後會被立即送至已經表態支持的白宮,由奧巴馬簽證生效,一如9.30的延期模式,EB-將5搭車成功,獲得短暫的5天延期。EB5Sir為大家帶來EB-5立法及美國政府預算案的最新進展。【閱讀原文

 

【專業觀點】投資者如何選擇EB-5項目?美國移民專家教路

如何選擇EB-5項目,各路專家各有各的套路。鑒於最近一些出事的項目,或多或少都帶有一些典型特征,雖然這是事後諸葛,但不妨來聊一聊個人的一些想法,看看投資者能做哪些事,來避免選擇那些亮著紅燈的項目。個人觀點,總結成八個字:好人好事、好款好賣。【閱讀原文

 

【重磅新聞】EB-5過期在即 草案要點逐個數

距離12月11日EB-5政策改變的前一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Chuck Grassley和其戰友Patrick Leahy,對外公開宣布了一篇宣傳稿,並全文附上多方妥協後達成的EB-5法案草案原文和摘要。EB5Sir為大家列舉了草案的要點,也嘗試在現階段解讀草案的深層含意。【閱讀原文

 

熱點解讀:EB-5政策調整 中國富人買美國綠卡恐更難

EB-5一直會有些或大或小的熱文,近日又來了傳出來一篇刷屏的文章,源自10月11日的CNN Monday的文章。對於在美國的外國人來說,至少投資50萬美元用於創業才能拿到永居權,這項備受爭議的移民政策就是在中國富人圈中很受歡迎的EB-5移民簽證。然而美國會議員正在考慮對該政策進行調整,想要拿到綠卡將變得更加困難。EB5Sir就依據僑報的翻譯,再做解釋。【閱讀原文

 

美國EB-5面臨終結 屹今最詳盡的數據報告出爐!

9月17日,一家位於華盛頓,專注於就國家性議題提供兩黨共識的非盈利組織BPC發布了名為《EB-5計劃:對於州及地方的成功、挑戰和機遇》的報告。在美國EB-5區域中心計劃還有數天就要到期之際,EB5Sir帶各位通過BPC報告中的數字和圖表,讓我們全面了解EB-5計劃多年來的執行情況和對美國的貢獻。【閱讀原文

 

如何在五年後處置EB-5資金?看懂美國移民局應對排期的投資維持政策

8月10日,美國移民局發布了政策備忘錄,PM-602-0121的草案,並尋求公眾意見。該備忘錄名為:針對EB-5申請的I-526和I-829表格之創造就業要求和持續投資的指導意見,名稱很復雜,說簡單了,就是應對排期造成的中國投資者申請綠卡流程延長,而帶來的就業創造和投資維持的政策。EB5Sir找來業內律師就此的專業分析文章,供朋友們參考閱讀。【閱讀原文

 

EB-5投資移民新法或年底推出

自2011年以来,美国移民局针对海外投资者所设立的投资移民签证(简称EB-5),成了中国大陆富人移民美国最方便的渠道。今年9月14日,EB-5投资移民法中一项便于外资注入的“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项目法案到期了。由于国会对EB-5改革意见的讨论在9月底前没有定论,所以只得把区域中心项目暂时延长到今年年底。日前有业界人士预测,12月11日前,美国国会可能出台新的EB-5改革计划

纽约地产业EB5研讨会现场,图为律师耶尔(前左二)、开发商戴垂克(前左一)、律师特纳(前右二)

EB-5投资移民面临改革

早在1990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EB-5投资移民法。它的基本内容是:如果外国人能够给美国失业率高的地区投资50万美元,或者给其它地区投资100万美元,并能够因此产生10个工作机会,那么外国投资人的全家将可以申请到美国绿卡。

25年之后,以成兆计的外资因为这个政策被引进了美国,特别在经济危机之后,EB-5投资对美国经济恢复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国会中两党都支持EB-5计划。但是也有人提出了异议。比如,有人提议,当年的50万美元投资额由于通货膨胀等因素,应该提高到80万美元了;另外,很多EB-5的投资并没有像移民局当初规定的那样,投到了失业率高的地区或者应该发展的乡村地区,却大量用到了大都市的地产开发上面。在这个问题上,以大都市为主的州代表和以乡村地区为主的州代表之间, 意见上有了分歧。

美国国会正在努力修改EB-5移民法,一方面提高投资额要求;另一方面想办法限制EB-5投资流向大都市 。已做过6,000个EB-5签证的米勒梅尔(Miller Mayer)律师公司的专家——史蒂芬· 耶尔(Stephen W Yale Loehr)律师,在日前的一个地产专业会上估计:“我们有望在今年12月11日之前看到改革的EB-5计划。”不过,他认为内容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因为EB-5投资能够创造就业机会,振兴美国经济,两党议员都赞成这个计划。”

EB-5计划改革对中国人的影响

由于中美之间没有直接投资协议,中国人不能向印度、新加坡人一样通过向美国暂时投资取得居住资格。所以EB-5签证成了中国富人移民美国的最快途径。2014年以来,美国每年对全球颁发的1万个EB-5投资签证中,来自中国的申请人占90%。

那么未来增加的EB-5投资门槛对中国人会有什么影响呢?耶尔律师说,对中国人影响不大:“如果没有更好的途径进入美国,人们都宁可再借一些钱来。”另一个证券法律师,Homeier公司的特纳(Clem Turner)刚从中国回来,他说,中国的移民中介公司力撑EB-5投资签证项目,“他们预测,会有大量的中国申请人,这个市场是巨大的。”

由于美国移民局对各国的签证数量也有控制,所以现在中国申请人申请2年以后才能得到受理。不过耶尔律师认为,这也不妨碍他们照常申请EB-5,“反正跟签证官面试的各种程序都需要等,不如先排进队伍中来。”至于从开始办理EB-5直到拿到永久绿卡的时间,他说起码要5年。

EB-5其它的改革, 对中国投资者或许会产生的影响,即投资风险的问题。EB-5申请人能否拿到绿卡,移民局审查的主要是投资是否产生了10个工作岗位。特纳律师指出,从投资安全和绿卡申请成功率角度来看,大都市(如纽约)的地产行业是EB-5投资者的最佳选择。地产之中尤其旅馆项目为第一优质投资。因为旅馆地产很容易创造出很多就业机会。所以,如果新的EB-5移民法对投资目的地有要求和限制,他建议中国投资者们要充分考虑风险。他认为,EB-5投资是一个市场经济。在失业率高的地区或者农村地区,生意不好做,就不容易创造出移民局要求的工作数量,那么绿卡就不容易得到,其结果是,投资人当然就不往那里投资。

对中国投资人的建议

律师们透露说,在EB-5实行的前些年,投资一般都是以“产权”的形式注入,即投资者成为项目的一个股东;但是目前,绝大多数的EB-5投资都是以贷款形式融资。即把钱以一个很便宜的利率借给开发商。那么,既然是贷款,就有到期还款的日子。特纳律师提醒说,这种投资到期还款的保证在移民局那里是违规的。“如果筹资公司跟移民局申报的时候有这个保证,一开始移民局就会拒绝这个EB-5申请。”

所以,业界人士对中国投资者的建议是:建立一个由律师、移民专家、安全顾问及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组成的工作小组,全面评估投资项目、对方资产状况、投资条件等一系列风险,防止一旦项目失败收不回投资并被美国遣送的危险。

耶尔律师特别提醒中国投资人的是,在选择项目时要挑选那些能够产生超过10个工作机会的项目。也就是说,最好不要投资那种预计刚好会创造10个工作机会的项目,起码要找到那些能够创造13-14个以上新工作岗位的项目。从另外一方面说,降低EB-5在项目投资中的比例,也可以更容易达到创造10个就业机会的要求,耶尔律师建议项目中的EB-5投资应该占比在50%以下。对此,刚刚使用过EB5投资的Silverstein Properties公司的副总裁戴垂克(Jeffrey Deotrich)从开发商的角度补充说,“如果EB-5投资只占到项目中投资的20-30%,那么这个开发项目是比较安全的。”

中国申请人排队时间的加长一方面会影响开发商的融资速度,有时也会影响到申请人的家人绿卡问题。比如,移民局规定,EB-5申请可以包括21岁以下的孩子。但是如果等待的时间太长,孩子的年龄可能就过大了。耶尔律师知道中国人移民美国多数是为了孩子,想让孩子大学毕业以后能够继续留在美国。所以他建议说:“这种情况莫不如把EB-5用孩子的名义申请。”

查看更多美国房地产

浏览居外【名家专栏】栏目之美国,了解美国房产投资独家专业解读。

(互联网资讯综合整理)

美國EB-5面臨終結 屹今最詳盡的數據報告出爐!

9月17日,BPC(the Bipartisan Policy Center),一家位於華盛頓,專注於就國家性議題提供兩黨共識的非盈利組織,組織了一場就EB-5投資移民計劃的專題討論會,同時發布了名為:EB-5 Program: Successes,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for States and Localities(EB-5計劃:對於州及地方的成功、挑戰和機遇)的報告。

在美國EB-5區域中心計劃還有數天就要到期之際,BPC這樣的組織能加強游說顯得頗為重要。EB5Sir帶各位通過BPC報告中的數字和圖表,看看EB-5計劃對於美國的貢獻。

該報告中,就簽證和EB-5統計的一些基礎數據,對於我們更為全面了解EB-5計劃,還是比較有意義的。(有需要該報告原文的朋友,可以公眾號留言索取。)

圖一:美國年度67.5萬張簽證的分配情況(71%移民由家庭申請贊助) 表一:職業類移民簽證年均占比(EB-5僅占職業移民的4%,所有移民簽證的0.6%) 圖二:EB-5簽證年度發放數據 表二:EB-5審批數據 圖三:區域中心統計數據 圖四:EB-5簽證年度發放數據(區域中心與直投項目的對比) 圖五:EB-5簽證中TEA和非TEA的百分比 圖六:EB-5簽證中主申請人與家人的比例 圖七:EB-5簽證中國人獲批比例 圖八:EB-5投資額對比圖(3種評估方式) 圖九:投資與就業創造圖 表三:EB-5投資所帶動的經濟影響 表四:由政府直接出資設立的區域中心

 

EB5Sir專欄全集:

EB5美國投資移民一點通

歡迎讀者郵件至editorial@juwai.com提問及發表評論,或添加微信公眾號【EB5美國投資移民一點通(USA-EB-5)】,與EB5Sir零距離溝通。

本文系居外網度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關注居外網官方微信:居外資訊(juwai-com),每日閱讀精選海外文章。

 

如何在五年後處置EB-5資金?看懂美國移民局應對排期的投資維持政策

2015年8月10日,美國移民局自2013年5月30日備忘錄發布以來首次發布重大EB-5政策備忘錄草案。經過兩年多的時間,EB-5業內人士一直翹首等待美國移民局對不斷變化的EB-5 格局發布新的指導,並且美國移民局從今年年初就曾許諾會發布新的政策指導備忘錄。對移民局政策指導的迫切需要的主要驅動因素為今年年初美國國務院對中國EB-5投資者的有條件綠卡申請設立了截止日期(又可理解為排期)。排期的出現不可避免的影響到當前EB-5就業計算的結構,資金如何被投放到項目當中,以及最終給投資者返還問題。

新的備忘錄草案主要討論了三個議題:

  1. 在提交I-526申請時,就業需要在什麼時候被創造出來
  2. 由於中國投資者排期改變了既有的移民/投資時間表,應該如何滿足維持投資要求?
  3. 重大變更什麼時候可以發生,什麼時候不可以

本文主要針對第二個議題——維持投資要求(即資金重新部署問題)——進行闡述。

維持投資要求正如許多政府項目一樣,EB-5 項目是一個技術性和法規驅動的項目。要遵循其繁瑣同時不斷改變的規定,參與者必須謹慎的處理。

在這些規定中,有一項為1) 投資者資金必須做“有風險”的投資;並且2) 在投資者有條件居住期間,必須“自始至終維持”投資是“有風險”的。

問題歸根結底是以往從遞交I-526投資移民申請開始EB-5程序到遞交I-829條件移除申請只需要三年半到四年的時間,而I-829的批准只需等待不到一年的時間。大多數貸款模式的EB-5項目都是五年投資期限。因此,以往移民流程基本在五年範圍內完成,在有條件居住期間“自始至終維持”投資從來不是一個問題。

移民/投資時間流程

以下是投資移民的一個可視化描述。圖中上半部分涉及EB-5移民流程,下半部分是為了獲得EB-5簽證所做的投資的投資流程。

但由於中國簽證排期和I-526申請在美國移民局的積壓改變了整個格局。

從圖B上可以看出,實際上有兩股力量在這裡同時起作用。首先,中國簽證排期在投資者I-526批准到領事館處理程序中間增加了一年左右的時間,同時,也導致領事處理時間增長(任何EB-5移民律師都會告訴您現在等美國簽證中心的信件等到望眼欲穿)。其次,目前市場上絕大多數項目的監管協議裡都有提前放款的條款,也就是說相比之前投資款在I-526批准後才進入項目,現在的投資款進入項目比原來提前了約一年。

換句話說,按目前的投資流程,EB-5投資者在綠卡尚未獲批之前資金就隨時可能被返還。因此,新的備忘錄中的維持資金指導部分的內容即是為了應對區域中心在這個時間段裡應當如何運作的問題,請參考圖B中星號部分。

所有EB-5利益相關者都知道維持資金遲早將成為一個棘手的問題,所以一直以來都向移民局詢問這個問題的答案:如果在投資者I-829申請批准前JCE(創造就業企業)就將5年期貸款償還給NCE(新商業企業),NCE應當如何處置被償還的投資款?

這裡打個岔為EB-5初學者做一個簡單的解釋。NCE(新商業企業)是一個由區域中心管理、由EB-5投資者注入股權投資的實體。區域中心需要將投入到NCE的資金作為貸款發放給開發商的項目實體,這個項目實體又被稱為JCE(創造就業企業)。簡單地說,在貸款模式的EB-5項目中,NCE是貸款人/區域中心,而JCE則為借款人/開發商。(該術語出自指導EB-5項目的法規用語)(回復“投資模式”查看EB-5不同投資模式結構圖解)。

EB-5公寓項目

拋出一個有趣的背景,其實這個問題早在中國簽證排期開始前就已經在公寓開發EB-5項目中被提出和討論過。有意思的是,新政策備忘錄草案使得EB-5公寓項目更加容易。原因是公寓開發項目的周期傳統上就比其他項目(例如酒店或混合使用型項目)短,因此一直存在上圖標星號的時間段中EB-5資金應該如何處置的問題,而不是直到現在才像其他所有的項目一樣都有資金再配置這個問題。以往通常在酒店項目中,要求開發商將EB-5資金一直放在JCE裡並不是問題,因為酒店項目通常需要幾年的時間才能達到穩定經營,在此之後開發商才可以進行再融資或出售(屆時EB-5貸款會用再融資或出售的所得來償付)。

但是,在公寓開發項目裡,項目的時間流程往往要求開發商在5年貸款到期日以前就出售建成的公寓,而在這之前移民局並不願意講明在這種情況下區域中心應該怎麼辦,所以以前要設計一個安全的公寓項目十分困難。盡管如此,之前仍有做起來的公寓EB-5項目,而當公寓銷售期臨近時,一部分代理公寓EB-5項目的律師曾極力試圖讓移民局回答這個問題:假如JCE/借款人已經將所借貸款償還給NCE/貸款人,並且NCE並未將資金返還給EB-5投資者,那麼在這種情況下EB-5投資者的資金是否還將會被移民局解釋為是“有風險”並且足夠“持續”風險。

設想一下,EB-5投資者將資金投入到NCE裡,最終是由NCE將這筆資金在發放到JCE的。因此,這個觀點是有一定道理的:只要資金一直放在NCE中(即最開始的投資實體),即使開發商(JCE)將貸款償還給區域中心(NCE),投資金額從技術上講仍是被“維持”的。

但是之前美國移民局一直拒絕直接回答這個問題,只是承諾會根據個案不同的細節而審理個案。但是現在,移民局出台的指南在回答本文所討論的問題的同時,使得公寓項目更容易設計成功。

美國移民局的官方立場

現在中國簽證排期使得移民及投資流程時間不匹配成了整個行業所要面對的問題,因此移民局不得不對這個問題樹立政策指導:投資者得資金是否一定要被‘重新部署’,還是可以一直放在NCE中,即可被認定為“自始至終維持”資金。

現在,我們終於有了一個答案:根據新頒布的指導備忘錄草案,即使JCE在I-829前將投資金額返還給NCE,NCE不能夠只將投資金額放在“銀行賬戶或托管賬戶中”,投資金額必須被重新部署到“有風險”的商業活動中。(備忘錄草案將EB-5語境中‘有風險’定義為“有損失的風險或收益的機會”——解釋這個定義本身就足以一篇文章了,因此我們在此不做過多闡述)。

有一個問題的答案目前尚不明朗(雖然這絕非唯一一個答案不明朗的問題):維持資金的要求到底何時才算結束。在備忘錄草案發布後的四天後,美國移民局在利益相關者的季度電話會議上的確暗示投資者的I-829一旦遞交,對維持投資的要求就停止了。但是當有人試圖確認移民局這一觀點並在電話會議上問道“是否一旦I-829申請提交,投資者不需要等待獲批資金就可以馬上被返還”的時候,移民局的態度便含糊不清。(I-829的審批過程大約需要一年多的時間,所以這時間上的差別絕非微不足道)。當然,為了盡量規避法律中的不確定性,除非移民局明確澄清這一觀點,否則律師很可能會提醒投資者資金會在I-829獲批後才能返還給投資人。

權衡利弊:等待對政策指導的解釋

無論如何,移民局現在的立場已經迫使區域中心不得不權衡左右做出一個微妙的平衡:一方面既要保障EB-5投資者的資金在重新部署時能夠達到最安全的方式,同時還要確保資金不能過於安全,否則美國移民局很可能因為資金沒有在有條件居住期間處於足夠的“風險”中而被拒絕。

我們期待能夠看到移民局將會在2015年9月8號征求意見期之後的最終版政策備忘錄會中做出何種說明或改變。

(譯自Julia Yong-hee Park律師的英文原文《EB-5 Investment Sustainment Requirement》)

 

EB5Sir專欄全集:

EB5美國投資移民一點通

歡迎讀者郵件至editorial@juwai.com提問及發表評論,或添加微信公眾號【EB5美國投資移民一點通(USA-EB-5)】,與EB5Sir零距離溝通

 

本文系居外網度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關注居外網官方微信:居外資訊(juwai-com),每日閱讀精選海外文章

EB-5審案進入快車道 移民房產再次進入火熱階段

美國投資移民EB-5方案是美國移民法中針對海外投資移民者所設立的移民簽證類別。近些年來,選擇到美國移民就業、移民購房的人越來越多,但是由於移民申請流程等原因,造成等待時間過長,也使很多意向移民者望而卻步。
 

近日美國移民局公佈,截至2015年5月31日的EB-5審案速度時間表。5月份的審案速度與之前相比沒有太 大變化,但是I-829的審批速度第一次慢過了I-526審批。此次公佈的提速也將給美國移民房地產市場帶來不小的影響。當然,在這裡的時間是指的審案的 平均時間,每個申請者的案子各有不同所以也各有快慢。

審案的整體時間表:

審案的整體時間表

上圖顯示:

I-526,沒有變化:仍然保持在13.4個月

I-829,速度減慢:從4月份的13.1個月,減慢到5月份的13.6個月

I-924,略微加速:從4月份的12.2個月,縮短到5月份的11.5個月

近一年來,EB-5簽證的審批時間趨勢表:

EB-5簽證的審批時間趨勢表

1、I-829的審批速度,根據最近一年的表現基本是呈上升趨勢,越來越慢,這個月開始已經徹底趕上I-526,前幾年項目的大量申請,現在已經到了I-829的審批階段了,而且預計會繼續變緩,從此I-829審批慢過I-526還真可能會變為新常態。

2、 I-526審批稍有提速,如果按照當前的排期是1年零11個月的話,那麼按照這個計算公式:增加的等待時間 = 排期 – I-526審批時間 = 23個月 – 13.4個月 = 9.6個月

所以,按照當前I-526的審批速度和排期等待,也就是多等10個月左右,對於需求者而言,還是在可接受範圍之列。

這一時間表的公佈,不僅對美國移民就業現狀有很大影響,對於美國房產市場來講,也將迎來很多的購買者,美國移民房產也將逐漸進入火熱階段。

特別是在舊金山洛杉磯等這些城市,將迎來更多的購買者以及移民者,所處地區的移民房產價格也會逐漸上升,例如在舊金山灣區核心CBD的公寓,將是不少移民者的選擇!

查看更多美國房地產

瀏覽居外【名家專欄】欄目之美國,瞭解美國房產投資獨家專業解讀。

 

英國投資移民門檻再高也擋不住中國富人 近期357名獲簽

2014年獲得英國投資移民簽證的中國公民人數翻了一番,如今去國外定居的中國富人越來越多了。

英國投資移民門檻高擋不住中國富人

投資移民進英國的中國人最多

英國政府的數據顯示,在截至2014年9月底的12個月裏,英國共向中國公民簽發了357個英國Tier 1投資移民簽證,占同期投資移民簽證簽發總數的43%。

獲得此類簽證的條件是,要向英國金邊證券或英國公

公司的股票或債券投資100萬英鎊,這一門檻現已調高至200萬英鎊(約合1880萬人民幣)。

相比之下,英國此前一年共向中國公民簽發了178個此類簽證。中國投資者如今成了截至目前該簽證計劃的最大受益群體。

他投資移民熱門目的地國家——如美國、澳大利亞和葡萄牙——公布的統計數字顯示,過去幾年試圖在國外獲得居留權或公民資格的中國富人的數量出現激增。

高門檻擋不住中國富人

2014年11月,英國政府將獲得投資移民簽證的投資門檻翻倍至200萬英鎊,投資者可在五年後申請英國永久居留權。但律師們表示,調高門檻不太可能阻擋住大批渴望移民的中國申請人。

投資不低于500萬英鎊的人可在三年後申請永久居留權,投資不低于1000萬英鎊的人可在兩年後申請永久居留權。

美國公布的最新數據則顯示,在截至2014年9月的一年裏,共有近1.1萬人獲得EB-5投資移民簽證,其中中國大陸申請人占了85%以上。

外國人申請美國EB-5簽證要具備的資格是,向美國境內獲批項目投資不低于50萬美元,且投資項目可創造或維持至少10個直接或間接就業崗位。獲得EB-5簽證的人可獲得美國綠卡,最終可獲得公民資格。

2014年6月,加拿大廢除了一項類似的投資移民簽證計劃,該計劃積壓下來的大批申請也被廢止。加拿大表示,該計劃沒有像預期那樣讓該國受益,還“低估了”加拿大公民資格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