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房價收入比引發的思考

房價收入比的定義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以北京為例:2009年壹套4環以內普通兩居室新房80平米,按單價每平米25000元計算,那房價就是200萬左右;若以壹個工作五年的中產階級家庭為單位買房,假定該夫婦月工資為6000元,則家庭月收入為12000元,年收入達到了14.4萬元。這樣房價收入比則為13.9,偏離了合理的房價收入比(標準為4到6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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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上計算房價收入比的通用方式,是以住宅套價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

家庭年收入則是指全部家庭成員的年度稅前收入總和,通常包括夫婦二人。家庭年收入同樣取中值。在發達國家統計家庭年收入只要看納稅記錄就很清楚,但在中國情況要復雜得多。

國際上目前比較通行的說法認為,房價收入比在3-6的區間內為合理區間,如考慮住房貸款因素,住房消費占居民收入的比例應不應高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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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各城市房收是人們了解美國各地房產市場的重要依據,但是現在美國房產市場發展並不平衡,導致美國各城市房價收入比差距特別大,有些城市工作五六年就能輕松買房,有些城市全家工作三十年才能購買壹套比普通房,下面就帶大家去具體看看美國各城市的房價收入比現狀。

舊金山是美國房價收入比最高的壹個城市,這個城市2016年平均房價是75萬美元,但是城市平均家庭收入卻只有7.5萬美元在,他們買房以前需要每月支出近四千美元的房屋租金,凈收入並不高,當地普通家庭想在舊金山買房最少要持續工作三十年,而且專業房產人士曾表示,想在舊金山擁有自己的房產年收入最少要超過14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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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地亞哥(房價)也是美國美國各城市中房價收入比較高的壹個城市,這個城市2016年平均房價為65萬美元,當地租金也比較高,每月在2000美元以上,而當地平均家庭的年收入卻只有6萬美元左右,當地居民想在聖地亞哥買房,最少也要工作25年以上,正常情況下聖地亞哥的居民年收入超過10萬美元才能在當地購買屬於自己的房。

不過美國各城市房價收入比差距特別大,除了這些是房價收入比交大的城市以外也有壹些房價收入比較小的城市,休斯頓就是壹個這樣的存在,休斯頓當地普通家庭年收入6.6萬元,而當地房價卻特別低,平均房價只有30萬美元左右,正常情況下,這些家庭工作就能在當地擁有屬於自己的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