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政策的緊縮,意味著移民美國難度越來越大,但仍然不能阻止去美國留學的學生們,下面我們就來看一看怎樣在拿到美國工作簽證和綠卡吧。
隨著美國移民政策的日趨收緊,越來越多的赴美留學生關心在完成美國的學業後如何能夠留在美國繼續工作並最終獲得美國綠卡。一般情況下,留學生想通過國家利益豁免或者傑出人才這個途徑實現移民的可能性極小,所以學生簽證轉為綠卡最常見且最傳統的方式就是通過F1(學生簽證)-H1B(工作簽證)-綠卡這個流程來進行申請。
【 F1→OPT 】
美國F1學生在畢業之後有一年的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時間,簡稱OPT。申請OPT必須先由學校批准,然後再由美國國土安全局批准,最終獲得OPT資格。
申請人必須持有效的F-1簽證,並在完成學位前的90天內開始申請OPT;申請的OPT工作必須和本人所學的專業相關,否則視為非法工作;如果學生在畢業後60天內仍未申請到OPT,那麼必須離開美國
有關F-1學生申請OPT的詳細信息,請點擊上一篇博文:
美國留學畢業後實習(OPT)詳解
OPT是很多在美國的中國留學生在畢業之後繼續留在美國的常用方式。申請人可以在學生簽證到期之後利用OPT的合法身份一邊實習,一邊尋找合適的工作。
【 OPT→H1B 】
H1B是發給外籍專業人士在美國的短期工作簽證。美國移民局每年4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如果申請獲得批准,10月1日開始生效。如果學生在OPT的有效期內已經找到了正式工作,則可以順利申請H1B簽證,在美國合法工作。
申請H1B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 必須具有合法身份(比如F-1/OPT)
2 具有大學學士或以上的學位,或在本領域中具備足夠年限的工作經驗
3 被申請人必須要受僱於和其學位密切相關的專門行業
4 H1B簽證申請人的工資一般要求不低於相同行業在該地區的普遍工資
需要準備的申請材料:
僱主需準備的材料:
1 勞動合同
2 公司簡介(規模、業務、財務狀況和員工人數等),最新的報稅表,被申請職位的詳細描述,有公司抬頭的空白抬頭紙等。
3 申請費用、政府費用和反欺詐費用。
申請人需準備的材料:
- 1 護照(包括進入美國的簽證)
- 2 執照
- 3 學位證明
- 4 畢業證明
- 5 在校期間的成績單
- 6 簡歷
- 7 照片
- 8 以前僱主的推薦信
- 9 有關獲獎的證明和榮譽證書等
H1B的申請程序:
1 申請人的僱主將申請材料遞交到移民局服務中心
2 移民局審批後將材料轉到位於肯塔基州的領事中心(Kentucky Consular Center)
3 領事中心對文件掃瞄處理後,將電子版文件送往美國境外的使領館從4月1日開始遞交申請,到10月1日H1-B正式生效,申請人如何在這段時間保持合法有效的身份是眾多留學生都要面臨的問題,下面簡單舉例說明常見的三種情況:
第一種:申請人的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實習期)在10月1日後才會過期
這種情況最為理想。如果申請人H1B獲得批准,10月1日開始,申請人的身份就會自動轉為H1B。尤其是美國國土安全局2008年4月4日頒佈新的規定(該規定延長了理工科學生畢業後的實習期,從原來的12個月延長至29個月)後,很多自然科學學科包括技術、工程、數學(總稱STEM: Science, technology, mathematics, andengineering)類的留學生,就有充足的時間在OPT
第二種:申請人的OPT實習期在4月1日到10月1日期間過期
根據國土安全局的條例,如果H1B申請獲得批准,這樣的申請人OPT工作許可將會自動延長至9月30日,在4月1日到10月1日等待期間,申請人可以在美國合法的居留和工作。10月1日申請人的H-1B正式生效。
第三種:申請人的OPT實習期在4月1日前過期
A. 申請人的OPT實習期在2月份到4月1日之間過期
由於F-1國際學生在OPT實習期結束之後,還有一個為期60天的Grace Period (寬限期),允許學生在這60天內合法滯留美國。倘若申請人僱主在4月1日向移民局遞交H-1B申請並成功拿到H-1B名額,則申請人在美國的合法身份就可以延長至9月30日。但由於OPT早於H1B申請遞交日結束,申請人可以於10月1日前合法在美國居留等待H1B批准,但不能工作。
B. 申請人的OPT實習期在2月份前過期
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必須提前採取措施保持在美國的合法身份,比如延續F-1的身份,或者有家庭的申請人可以轉換成H4或者F2等等。這樣才能保證在4月1日遞交H1B申請之前的合法身份。
溫馨提示:
被申請人的隨同直系家屬(配偶或孩子),也可一起進行申請,他們被批准後將獲得H4簽證。
【 H1B→綠卡 】
持有H-1B簽證後,申請人可邊工作,邊申請綠卡。
H-1B簽證的有效期是6年,新的H-1B簽證初期有效期為3年,可以續簽,起初的續簽可以長達2年,最終的續簽為1年,一共不超過6年。而6年的時間足夠申請人辦美國綠卡,通常美國公司在H-1B簽證持有人為其工作期滿1年後將擔保該申請人向美國移民局申請美國綠卡;綠卡持有者在美國住上一定時期後可以申請加入美國籍,極少有人不先獲得綠卡而直接加入美國籍。
綠卡與永久居留權是劃等號的,取得綠卡也就是取得了在美國的永久居留權。但綠卡持有者與美國公民所享有的權益差別還是很大的,綠卡持有者一旦在美國犯罪或離開美國1年以上,那麼綠卡就直接失效,而美國公民在同樣的情況下卻不會失去美國國籍.
(據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