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邮报》报道,英格兰银行最近微调了之前含糊不清的政策,让贷款人能更容易地获得超过年收入4.5倍以上房贷,该调整将会即时生效,从实际上放宽了高贷款与收入比的房贷金额限制。
房贷经纪John Charcol的高级技术主管布尔杰(Ray Boulger)表示,将季度限额调整为年度限额的变化意味着,借款机构批准贷款金额为4.5倍年收入的额度,可以增加约10%。从短期来看,增加批准这类贷款申请的比例还有上升的空间。
2014年金融政策委员会,向审慎监管局(PRA)和金融行为管理局(FCA)提出意见,建议两个机构应该“确保房贷机构,不要让新增住房贷款总数中,贷款与收入比在4.5或者更高的贷款比例超过15%”。
而今天作为英格兰银行一部分的PRA,已经确认会将目前固定的季度限额修改为四个季度的循环限额。
虽然这只是一个技术上的变化,但会对于获得高房贷与收入比的贷款的难度,起到相当重要的影响。这是因为,这一变化会让房贷机构可以更加容易的管理限额,而不是为了不超过季度限额而小心翼翼避免批准高比例借贷。
布尔杰表示,因为很多房贷产品都有6个月的有效期,但房贷公司并不知道贷款人能多快完成房贷申请,因此每个房贷机构都只能假设,可能超过4.5倍收入的房贷比例会很快达到。这让房贷机构只能将这类高比例的房贷限制在13%,而不是PRA实际设定的15%限额。这样一旦这类高比例房贷申请的速度比平常快,房贷机构也不会超过15%的季度限额。
他表示,如今将这一季度限额调整为年度限额可以让房贷机构有更多的灵活性。这意味着,可以在实际情况下,使得这类高比例的房贷所占总房贷的比例,更加接近15%的限额。
新政策可以让机构更好的做出事先预估,因此对最大收入倍数的房贷条件调整也会更少。
2月英格兰银行宣布,正在就放松小型住房协会,以及银行机构针对房贷所持有的资本要求进行咨询。这两项政策都是为了改善房贷市场的竞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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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英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