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相關報導,蘋果官網應用商店App Store3.2.1第七條就有關打賞等現金禮物行為做出最新說明。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取消了第三方應用中個人對個人的打賞抽成,但同時也規定應用開發商不得從打賞中抽成。蘋果此前修改了規定,將第三方應用中向原創作者的「打賞」劃入「應用內購買」,要求第三方應用要么關閉「打賞“功能,要求向蘋果提供30%的收入分成。
此前蘋果一直被認為是“吸血鬼”,“霸王條款”。蘋果規定了自身不再抽成之外,還規定第三方應用開放商或平台也不得對個人對個人的打賞抽成。
蘋果並不是像許多人認為的那樣是在“服軟”。相反,某種程度上,蘋果算是出了一口氣。
這次的規則體現出的蘋果的邏輯是,既然你們集體說打賞是直接給內容創作者的,不是內部銷售,那麼,順著這個邏輯,平台方,軟件開發者當然也不應該從打賞中得利。蘋果的這個邏輯,當然講得通,可謂是“以彼之道還彼之身”。
接下來,得罪用戶的人,就不是蘋果,而是第三方應用開發商了。顯然,第三方會促使用戶不使用蘋果平台,並且,會限制內容創作者號召用戶使用蘋果平台。不過蘋果雖然份額不大,但蘋果使用者的打賞能力卻是最強的。開發者,如果限制使用蘋果平台,內容提供者則會因為抽成的問題離開平台,選擇那些接受蘋果的平台。
至於蘋果為何會修改相關規定,市場分析認為,一方面蘋果看到了中國市場的特殊性,因為針對原創者打賞的行為多用於中國,而中國市場對於蘋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另一方面,蘋果剛剛發布了iPhone8,iPhoneX等新品,蘋果需要向中國市場和中國消費者“示好”,從而使得自己的新品在中國手機市場佔有更多的份額。
(互聯網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