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买家该如何有效签署购房合同

在澳大利亚,购房合同一般一式两份,由买卖双方各签署一份后相互交换。买家保存卖家签署的合同,卖家保存买家签署的合同,称为“交换合同”。交换合同的日期即为合同生效日期。自此,购房合同称为一份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许多买家在购买澳大利亚房产时可能身在境外,无法飞赴澳大利亚当场签署合同。那么如何有效及时的签署合同确保其约束力呢?一般有两种简单的方法。今天我简单介绍下这两种方法的利与弊。

一、签名影印件

在签署购房合同前,买家的代理律师会审阅合同条款,并向买家解释其中的风险、责任与义务,同时也会与卖家律师进行协商,根据买方的指令提出相应要求,并根据经验修改一定的合同条款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从律师审阅合同到实际交换合同通常需要几个工作日甚至更多时间,这时买家便可以将签署好的合同原件特快邮寄给自己的代理律师,以便买卖双方可以按计划进行合同交换。

一般情况下,如果无法及时将签署好的合同原件邮寄给自己的代理律师,这时,代理律师会事先与卖家律师协商,用买方签署的合同的影印件进行交换合同,并在收到自己签署的合同原件后再交给卖家律师。

这不失为一个简单经济的好方法,却也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并非所有的卖家都会答应通过影印件交换合同。一旦卖家拒绝影印件交换的请求,即便买方立即邮寄出所签署好的合同原件,这几个工作日的时差之中,看中的房子很有可能会被重新放入市场或被卖给别的买家。因为此时买家与卖家还未正式交换合同,彼此之间并无直接的法律关系,卖家并没有向买方做出任何承诺。

二、授权委托书 Power of Attorney

买家事先可以通过设立一份授权委托书,委任自己在澳大利亚的代理人代表自己签署购房合同。简单来说,授权委托书允许买家委任另一人来代表买家管理决定自己的财政事宜(例如管理买家在澳的银行账户等),同时也包括房产事宜。事实上,澳大利亚的很多房产卖家都是通过授权委托书出售其房产的。

举个例子:

一位房主因工作原因要从澳大利亚搬去美国,计划出售其住房,但没人可以确定他的房子何时能够以合理的价格卖掉。也许一周,也许一个月,也许三个月。为了不影响原有计划,房主就会在离境前委托代理人,在房产经纪找到适合的买家后随时可以代表房主签署合同。

代理人必须是一位自己信任(例如会计师、律师等)且年满18岁的成人,因为一旦授权委托书生效后,代理人的行为对买家具有法律约束力。澳大利亚的授权委托书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授权事宜可以相当广泛,也可以受到一定的限制。由于授权委托书是一份较为复杂的法律文件,买家最好在签署前咨询独立的法律意见,确保清楚自己授予代理人的权利。

在新南威尔士州,如果授权委托书涉及房产事宜,则必须到土地局进行登记生效后,代理人才可代表买家签署购房合同。而买家也必须在一位法定见证人面前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并由该法定见证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澳大利亚各州对于法定见证人的要求略有不同,因此买家应趁在澳大利亚境内时准备好授权委托书,方便日后进行买房、贷款、售房等事宜。

如果人在境外,看中一套房产意欲购买,那么通过签名影印件交换合同可能更为直接方便。然而其风险在于,买家可能会因为耗时较长的原因错失好房子。而事先准备好的授权委托书恰好弥补了这一风险,使代理人可以及时签订合同。当然,签署授权委托书涉及一定的律师费用及土地局登记费用(约在500澳币),这也是买家应当考虑的一个因素。

最后,在此提醒各位国内投资者,澳洲的购房合同每个州的要求都不一样,而且每个房子的合同都会不一样,这也是为什么要让自己的律师看合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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