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企業移民放寬入籍政策

有移民律師指出,移民部已悄悄對企業移民申請入籍採取寬鬆政策,不再嚴格要求他們提供「企業進度報告」及表格,只要未違反《移民法》,仍會批准他們入籍。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指出,他計算應有約500名企業移民家庭受惠,其中來自中港臺的家庭至少佔一半,等於有250個中港臺家庭不必擔心做生意未成功,令條件不能解除而喪失永久居民身分或是不能入籍。

加拿大企業移民放寬入籍政策

移民律師李克倫透過《資訊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取得的檔顯示,移民部在去年9月發佈企業移民解除條件規定作業指引,雖然移民部在去年取消「企業移民計畫」,但對於之前已透過該計畫移民的家庭,卻展現「網開一面」的態度,甚至暫停必須提交檔的要求。

討論紀錄說:「各個邊境入口的邊境服務官員必須告知企業移民類的永久居民,讓他們知道已不需提供「進度卡」(monitoring card),以及填寫IMM 5547的解除條件申請表」。

檔指出,「只有那些抵埗已超過3年,同時移民官擁有不利該永久居民身分的具體資訊,才會另外要求他們填寫IMM 5547表格」。

紀錄說,如果移民官未能掌握任何不利消息,例如違反《移民法》,則在他們申請入籍時,官員不能延遲其申請。李克倫說,移民部等於「放行」,讓尚未解除條件的企業移民能申請入籍。

「企業移民計畫」失敗索性取消

李克倫分析,之前移民部常對外說「企業移民計畫」如何失敗,所引進的企業移民,很多只是為了滿足移民條件而開辦生意,並非有心在加拿大立足,而申請人為瞭解除條件又經常造假,於是移民部在去年對投資移民一刀切時,同時取消企業移民。

至於取消企業移民並未引起申請人的過激反應,他認為主要原因應該是移民部在前幾年早已經將企業移民的年度配額減至只有一百至二百個,等於將企業移民邊緣化,已是移民的冷門專案。

不過,儘管如此,由於後期移民部對企業移民解除條件審查緩慢,再加上許多人經商失敗未能滿足解除條件的要求,令到去年已有條件未解除的企業移民仍有約500人。

李克倫說,移民部不再要求企業移民繳交報告及表格,等於豁免他們解除條件的責任,今後他們不必再煩惱生意做不成,全家移民身分成問題,或是擔心今後無法入籍的問題,對他們來說,是一種莫大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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