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外網爲您講解有關塞浦路斯投資移民的途徑、流程、福利待遇等內容,提供最新資訊,並解答塞浦路斯投資移民的各類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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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提高了境外年收入最低限額
新政規定,境外年收入不低於3萬歐元,每增加壹個受養人須至少增加5仟歐元。收入可來自境外工資、退休金、股票、租賃收入等。
舊規中,境外年收入只需9568.17歐元,每名收養人須增加4613.22歐元。
二、規定了買房市值及已付款額
新政規定,買房市值不低於30萬歐元,已付款不低於20萬歐元,買賣合約已在土地勘測局登記,申請時需提交產權證或買賣合約。
舊規中的提法是,買價等於或多於30萬歐元。
三、設定了存款要求
在塞浦路斯銀行的壹個賬戶內存入至少3萬歐元,存期不低於3年.
舊規中無此要求,僅在7月26日出臺的加快審批程序中有此規定。現在,則成了必須的規定。
四、簡化了審批程序
新政規定,移民申請由移民局審核,通過內政部常務秘書長遞交內政部長做出審批決定.
舊規中,有需經由4人組成的移民管制委員會審核的步驟,除非是在7月26日之後,符合加快審批條件。
五、明確規定了免除面試
新政規定,獲得移民許可的,無須面試,除非內政部常務秘書長認定必須面試.
舊規中,這壹條未作明確規定。
六、確定了移民許可的不可取消性
新政明確規定,只要在每個兩年內,至少訪問塞浦路斯壹次,其移民許可就不能被取消.
舊規中的陳述是:若離開塞浦路斯超過兩年,移民許可會被取消。
七、增加了不工作聲明的要求
新政中要求申請人須提交聲明,表明無意在塞浦路斯工作或經商.
舊規中雖然也不準在塞浦路斯工作或經商,但申請人無須作此聲明。
八、規範了審批的確定性
新政確認,只要滿足以上標準並且其無犯罪記錄或對公共秩序無威脅,無任何問題,內政部長將以積極的精神審核申請,並給予批準.
舊規中未有這樣確定的表述。
九、縮短了審批時間
新政明確審核時間估計不超過1-2個月.
舊規中的提法是:移民管制委員會,每6個月開會審理壹次。
塞浦路斯移民分為30萬歐元買房獲永居和投資快速入籍兩大類,其中前者比較受中國申請者歡迎。
30萬歐元買房獲永居的申請條件為:
隨行家屬:
快速入籍申請條件為:
隨行家屬: